广东,男子53岁,和女子约会后发生了关系,冲凉时猝死,家属要求女子赔偿131万,

胡萝卜说法 2025-09-23 10:44:46

广东,男子53岁,和女子约会后发生了关系,冲凉时猝死,家属要求女子赔偿131万,法院判决出乎意外。 信源:连州市人民法院—8月18日 谢某今年53岁,精力依然旺盛,也还充斥着对美好关系的向往。他看着和自己同龄的妻子,总觉得日子少了点生活的激情。 他时常回忆两人刚相处时的点点滴滴,那时候的妻子漂亮又有活力,不像现在这样,被岁月磨去了当年的模样。 他也知道这不是妻子的过错,哪个美人能抵得过岁月的流逝呢?就连他自己,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年轻帅气了。 每次心里泛起这种念头,他都会刻意克制,想用夫妻间的恩爱掩盖自己的欲望。可他平时保养得当,身体还算健硕,那些不该有的想法,还是会时不时冒出来。 后来,他在偶然间遇到了年轻貌美的罗女士,对方妖娆的身姿,一下子就把他吸引得五体投地。 他忘了对妻子的承诺,忘了家庭的责任,甚至忘了自己已是个50多岁的人,就这么义无反顾地开始追求罗女士,两人很快达成默契——每次相处发生关系后,谢某会给罗女士支付200至400元。 罗女士是个感性的人,看着谢某出手大方,又对自己深情款款、特别懂女人的心思,慢慢也被他吸引了,被这个成熟男人的温柔做派打动了。 又聊了一段时间,还经常视频,两人的感情也差不多培养到位了,自然而然就相拥在一起,发生了关系,事后谢某按约定给了罗女士钱。 事后,谢某心里很复杂,只觉得像是做了一场梦,也不想因为这事影响自己的家庭,一想到背叛妻子的滋味,就坐立难安,回家后更是小心翼翼,生怕被发现。 再加上女儿已经长大了,如果这事被妻子和女儿知道,他后半辈子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他心里也清楚,妻子和女儿对他有多重要,所以一开始还克制着,没再联系罗女士。 他也不想过多牵扯罗女士,事后总觉得这事做得不地道,不管对谁,都算不上是件好事。 可有些事一旦开始,就很难彻底放下,脑海里总会不由自主回忆起和罗女士相处的甜蜜,以及两人之间那笔心照不宣的“费用”。 罗女士起初的想法和谢某一样,觉得感情到了顶点就该收一收,总怕这事连累到无辜的人,也不想一直靠着这种“交易”维系关系。 但她的脑海里,也时常浮现出和谢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情绪和念想压在心里,没处疏导。 两人都意识到心里的牵挂,最后又不约而同联系了彼此,再次相遇、走到一起,每次相处后谢某依旧会支付200至400元。 见面后,他们开始琢磨,能不能长期这样相处,又不伤害到各自的家人。 最后,两人的底线一破再破,商量着不用对彼此负什么长久的感情责任,以后约会时多注意点,只要不被外人看到、这笔“费用”按时给,就算是不伤害别人了。 就这么着,他们又偷偷在一起了,第四次约会时,意外发生了。 那天两人像往常一样相处后,谢某给了罗女士钱,接着觉得身上出汗,就想去冲个凉水澡。 可刚冲完澡,他就觉得全身不舒服,接着开始抽搐起来。 罗女士发现后,赶紧上前施救,她没办法眼睁睁看着谢某出事。 可不管她怎么急救,谢某的情况都没缓解,罗女士也顾不上别的了,直接拨打了急救电话。 可医护人员赶到后,已经回天乏术,谢某已经猝死,没有了生命迹象。 罗女士悔不当初,后悔那天不该和谢某约会,更后悔当初不该和谢某相识、靠着“交易”走到一起。 但她最后还是为谢某拨打了求救电话,也算是对他的生命有个交代。她心里也清楚,这电话一打,她和谢某的事、包括那笔“费用”的约定肯定会暴露,后续的麻烦,都得她一个人扛。 果不其然,谢某的家属很快找到罗女士,提出要131万的赔偿,里面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补助费和误工费。 不过,法院并没有让家属如愿。法院认为,虽然谢某和罗女士之间存在金钱交易的不正当关系,确实不光彩,但罗女士在谢某发病时,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在这一点上,她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驳回了谢某妻子和女儿的所有诉讼请求。 这事传开后,网友们也吵翻了,有人觉得罗女士多少该赔点,毕竟谢某是家里的顶梁柱,跟她约会出了事,家里后续的损失可不小; 但也有人觉得,谢某本身是自愿参与这种不正当交易,自己也有错,凭什么只让罗女士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此事件中,罗女士无伤害谢某的故意与过失,且在谢某发病时尽到报警等救助义务。 谢某死因为猝死,无证据表明与罗女士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罗女士无需担责,法院驳回家属诉求合理。 对此,大家如何看? 信源:连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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