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可怕!”上海,女子因家中有事迟到了几次,不料公司按照迟到1小时等于旷工半天,迟到3小时等于旷工一天的规定,将女子开除,女子认为公司处理不得当,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是这么判的!
据羊城晚报8月27日的报道,吴静入职上海这家公司,干了几年却被辞退,因为去年有一个月,她确实有几次迟到早退,还有擅自离岗的情况。
而公司很快就发了开除通知,理由是旷工,吴静不服气,先申请劳动仲裁没成功,又告到法院,而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31万6千多块钱。
法院说得明白,迟到和旷工根本是两码事,迟到顶多是晚到一会儿,活还是干了,旷工是整天不来上班,活完全没干。
而公司把1小时迟到算成半天旷工,等于把小事往大了说,就像买菜少找两毛钱,非说人家抢劫一样离谱,关键的是,吴静实际出勤的天数里,该干的活都干了,公司却把她干活的时间也算成"旷工"。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类似的规章制度,动不动就扣钱、开除,有些规定看起来冠冕堂皇,实际上经不起推敲。
就像这个案子,表面看公司是按章办事,可其实根本不合法,真要按这个算法,堵车迟到两小时就等于旷工一天,那冬天大雪封路的时候,全公司是不是都得开除,法院这次判得好,给这些乱定规矩的企业一个教训。
讲究"规矩"二字是好事,但规矩得合法,企业当然要管纪律,不能随便拿个规定就当尚方宝剑。
员工偶尔迟到是不对,但错有多大就罚多重,不能搞"欲加之罪",现在有些老板总觉得员工好欺负,订规矩光想着怎么方便自己,这回法院算是给普通打工者撑了腰。
而像这种把迟到直接算旷工的规定,明显是拍脑袋想出来的,真要管考勤,完全可以用迟到几次扣多少钱、影响年终奖这些更公平的办法,动不动就开除,既寒了员工的心,最后还得赔钱,大家说呢?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