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张先生和姐姐各自花了13000多元在同一家店给自己的车贴了车衣,质保十年,但是,三年后张先生的车衣却“粉掉了”。张先生找到该店,对方却推脱是厂家的质量问题,而厂家则指出该店的价格比市面上要低,肯定是当时给张先生贴车衣时掺了假。 据1818黄金眼8月20日报道,张先生和姐姐在二零二零年各花5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车。两年后,又一起去同一家店给自己的车贴了车衣。 他们贴的车衣都是同一系列车衣,各花了一万三左右,质保十年。当时,店家承诺,他们的车衣是联保的,只要是这个品牌授权的,都可以享受质保服务。 三年后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衣有一部分已经出现了水解现象,立马就找到了原来的店,但是,这家店已经换了老板。 张先生又找到了其他经营这个系列车衣的店家,别的店家却让张先生找厂家,张先生联系上厂家后,对方却不理睬这件事。 张先生姐姐的车衣与张先生是同一天贴的,而姐姐那一辆车的车衣也已经出现了氧化现象。 张先生车衣的质保信息上,明确显示贴膜时间为二零二二年1月15日。可是,姐姐车衣的质保信息通过官网渠道却查询不到。因此,姐姐怀疑车衣是假的。 张先生表示,自己车的车衣现在已经部分水解,是弄不掉的。只有把全车的油漆打掉,再重新喷漆,才能把车处理好。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重新找到了原来的店主。可对方坚持称是厂家的质量问题,就算他还开着这家店,也是需要将问题反馈回去,让他们重新出膜更换。 但是,厂家却认为当时店主给张先生贴的不是真货,怀疑店家贴的时候掺了假。 厂家表示,张先生这款车衣的零售价在两万元左右,就算打个折,也要一万六七,可店主当时却以一万三的价格卖给了张先生,如果给张先生贴的是正品,那店主基本不赚钱了。 目前,张先生希望能把旧膜撕下来,整车处理好,车衣全额退款;张先生的姐姐也表示,车衣要马上撕掉,否则以后肯定花的不是现在这点钱。 厂家表示,只有先检测一下张先生和姐姐的车衣是不是正品,才能做接下来的处理。张先生也表示,自己可以等待检测结果。 那么,从法律角度我们应该如何分析这件事呢? 一、原店主不干了,那这件事和他还有关系吗? 1.张先生、姐姐与原店主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核心条款包括:车衣为指定系列,且承诺全国联保;质保期为10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店家需履行全面履行义务和诚信义务,若交付的车衣不符合合同约定(如非正品或无法验证质保),即构成根本违约。 2.即使原店铺更换老板,也不影响合同责任。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原店主未履行移交义务,消费者仍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即使店铺转让,原店主作为合同相对方仍需承担责任,新店主若未明确承接债务则不直接担责。 二、如果原店主给张先生贴的车模真的掺了假,那这件事又该如何处理呢? 厂家指出原店主的车衣售价显著低于市场价,且官方明确了“低价销售可能涉及假货”。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如果张先生和姐姐的车衣被鉴定为假冒,店家可能构成欺诈行为,需承担 “退一赔三”的责任,即每辆车退还1.3万元并赔偿3.9万元。 那么,您对张先生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素材来源:1818黄金眼 8月20日
老婆的车钥匙掉在单位的厕所里了,找单位的人捞钥匙要150,我说算了,150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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