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广东佛山,女子通过某网络平台求职,得知公司是单休后,女子觉得受不了单休,不想找个单休的工作单位折磨自己,提出想要双休。没想到,公司竟然出言侮辱女子,表示:你要是漂亮可以天天休息,还辱骂女子只配跪在办公室。女子一怒之下把公司的回复截图发到网上,引发大家热议。 8月17日,据时速新闻报道,女子求职时,提出受不了单休,想要双休,却遭到公司的言语侮辱。 女子小李想换个好一点的工作,希望能有个“钱多事少”的理想工作,于是把目光放到网络上,通过网络平台物色好一点的岗位。 几经对比,小李在某求职平台APP上看到了某服饰店有一个不错的岗位,工资收入倒是比现在增长不少,专业也刚好对口。 小李点开岗位信息仔细查看一番,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入的背后牺牲的是周末的休息时间,公司要求单休。 既然是求职,那肯定可以互相商量,小李给公司留言,说出了她的想法,看看公司能否做出一些让步。 小李提出,她有点受不了单休,她目前的工作岗位是双休,犯不着找个单休岗位折磨自己。 作为劳动者,休息是合法的权益,小李并不认为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妥,而且这只是商量,公司不同意拒绝就可以了。 万万没想到,公司的回复让小李有点怀疑人生。 公司人事直接回复小李:你要是漂亮,我让你天天休息。不仅如此,还嘲讽小李只配跪在办公室工作,活该找不到工作。 看到这样的回复,小李觉得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于是一怒之下给平台进行投诉。 找工作并不意味着公司高人一等,大家都是平等的双方,公司不同意双休就罢了,何必这么羞辱人呢。 小李的爆料很快引起平台的关注,招聘平台很快就对该服饰公司的招聘账号进行冻结,并给予警告,但平台无法永久封禁账号。 小李认为平台处罚力度不够,于是把这些聊天内容通过网络爆料出来,想让大家找工作的时候避雷,千万不要遇到这样的无良公司。 据了解,该服饰店因未依照规定公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从2024年开始,已经连续两年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 有网友质疑,遇到这样的无良公司,小李应该报警求助,让公司付出代价。 小李回应,之所以未报警,是因为事发已经两天了,她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和公司纠结。 记者了解到,该服饰店的账号确实存在违规情况,目前平台已冻结其权限,不能再发布信息进行展招聘。 对于小李的遭遇,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一、涉事公司行为构成对小李人格权的侵害。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涉事公司人事人员在明知求职者小李提出合理诉求后,以“你要是漂亮,我让你天天休息”等言论进行性暗示,并使用“只配跪在办公室”“活该找不到工作”等侮辱性语言,直接贬损了小李的人格尊严。 涉事公司的言论已超出正常招聘沟通范畴,构成对小李人格权的侵害。 小李有权要求涉事公司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小李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涉事公司公然侮辱的行为还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涉事公司人事人员通过招聘平台向小李发送侮辱性言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若该行为被认定为“情节较重”,公安机关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本案中,涉事公司因未公示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违规行为具有持续性,且招聘账号被冻结后未采取整改措施,反映出主观恶意。 若小李报警,公安机关可介入调查,根据聊天记录、平台投诉记录等证据,对涉事公司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因此,小李没时间去维权,并不代表公司可以为所欲为,他们的违法事实已经成为定局。 小李如果有时间,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涉事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对小李的遭遇,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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