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两个男子在飞机俯冲降落时,疑似因放倒椅背被磕到发生口角,互骂之后,大打

洋仔说法 2025-07-23 21:09:44

四川成都,两个男子在飞机俯冲降落时,疑似因放倒椅背被磕到发生口角,互骂之后,大打出手。空乘尖叫劝阻,乘客手机狂拍,孩子哭声刺耳,整个机舱乱成蜂窝。邻座乘客大喊“马上落地了还打架?找死啊!”资深机长看得心惊:但凡有人跌倒撞到应急舱门,或是混乱引发踩踏,飞机重心瞬间偏移就可能机毁人亡!   据悉,2025年7月21日晚,亚洲航空D7326航班从马来西亚吉隆坡飞往四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班进入降落阶段时,机舱内突发冲突。   乘客李明(化名)坐在前排,是一名看着像40岁左右的商务人士,此行可能是结束海外出差返回成都;张华(化名)坐在后排,看着像35岁左右,可能是携家人旅游归来。   据目击者描述,事件起因,疑似因为琐事,李明调整座椅时,无意间挤压了张华的空间,引发口角。张华用四川方言抱怨:“坐好点,莫挡道!”李明反唇相讥,双方情绪迅速升温。   紧接着,先推搡李明座椅,李明起身反抓张华衣领,两人在狭窄过道中扭打,互相抓扯、拳脚相向。   空乘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其他乘客惊恐万分,一名幼童吓得啼哭不止,客舱秩序陷入混乱。   有乘客拍摄视频显示,叫骂声不绝于耳,背景中夹杂四川口音。   一名目击乘客惊呼:“飞机马上降落,还打架,太离谱了!”整个事件持续约5分钟,所幸未造成人员重伤或设备损坏。   飞机平稳降落后,民警第一时间登机处置,将李明和张华带离调查。   审讯室里,两人或还在争对错,却不知法律早写好答案,在离地千米飞机上,你挥出的每一拳,砸的都是整架飞机的安全红线。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1、两个男子打架的行为是否危害飞行安全?法律如何界定?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5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禁烟区吸烟;(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法律对“危害飞行安全”的认定不要求实际造成坠机后果,而是关注行为是否足以引发风险。   本案发生在飞机降落阶段,此时乘客离开座位都可能影响飞机平衡,何况肢体冲突。资深机长指出的“潜在破坏设备”“引发混乱”正是法律要防范的核心风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 扰乱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华和李明无论谁先动手,双方从吵架到打架的冲动行为,都已经涉嫌危害飞机正常飞行安全,侵害了飞行秩序,构成治安违法了,最高可以处10天拘留。   张华和李明的行为如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则两人将面临刑事追责。   2、张华和李明打架行为该如何定性?谁该担责?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虽然该条款尚未生效,但公安部门针对原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条款,核心含义并无差异。   如查实张华先推搡推搡座椅,李明后续抓衣领升级冲突,那么,即便李明有一定防卫意图,但其并不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继而导致冲突升级。   视频中反映,两人互相对骂,继而肢体冲突,大概率双方对冲突升级均有责任,则两人均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互殴行为,依法均应当进行治安处罚。   在法律上,首先实施肢体攻击者责任更大,即挑衅行为引发冲突,承担主要责任,而后攻击者未寻求空乘帮助却还击则承担次要责任。   当然,如有一方纯粹是为了制止对方殴打行为,且采取的措施合理,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则可以认定正当防卫,无需担责。   李明或张华可能抗辩是被骂后动手,但这并不会成为免责理由,航空安全高于个人情绪,乘客有容忍义务,而冲动也必然带来法律惩罚。   本案告诫我们,莫冲动,冲动有风险,法律不会因“谁先骂人”改变行为性质,就像不能因他人超车就故意撞车。在密闭高空环境中,克制是义务,守法是底线。   对此,大家怎么看?

0 阅读:66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3
2025-07-23 22:03

判它俩个死刑,万一机毁人亡

猜你喜欢

洋仔说法

洋仔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