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与朋友聚餐回出租房后,为救朋友被邻居持刀砍死,朋友也身受重伤。可邻居却被鉴定为“复发性抑郁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于这一结果,男子的妻子始终无法接受:“凶手明明有预谋地行凶,怎么能用精神病来脱罪?” 2025年7月20日,九派新闻报道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夜间暴力事件,发生在今年春天的凌晨时分。事件的起因源于邻里之间的纷争。事发当天,张某与两名朋友——安某和露某——在结束了一顿饭后,返回他们位于公共租赁房的405室,准备休息。 据安某回忆,三人当时住在邻近404室的房间,刚搬来的新邻居田某曾两次上门抱怨405室的住户关门声太大。安某表示,大家当天都显得疲惫不堪,喝了些酒,关门时声音确实较大,但没人想到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 夜深人静时,约凌晨两点左右,田某突然出现在405室门口,手持一把刀,情绪激动。没有任何预兆,他用力踹开门,冲了进去。现场瞬间变得血腥:他先向安某挥刀砍去,刀刃刺入其头部,鲜血喷涌而出,场面惨不忍睹。露某回忆,田某进入房间后,张某听到动静,迅速从床上起身,走到客厅。看到田某手持刀在行凶,张某试图阻止,结果被田某用刀砍中脖子,不幸当场身亡。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田某控制。现场的血腥场面令人震惊。伤者安某也在激烈的搏斗中头部受伤,经过医院的紧急抢救,连续治疗三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案发后,警方对田某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他患有抑郁症,处于未完全康复状态。这一结论使得田某被认定为有限刑事责任能力人。 事件曝光后,张某的妻子肖女士情绪崩溃。她对外表示,尽管警方已确认田某存在精神疾病,但她难以接受如此残忍的杀人行为是由精神问题引起的。她透露,田某此前没有明显的暴力前科,只是性格孤僻、离过婚。她质疑:“他明明有精神疾病,怎么还能如此冷血地行凶?这是否意味着精神障碍可以成为杀人借口?” 网络上对此事件也引发了激烈讨论。有网友指出,邻居间的争吵在所难免,但用精神疾病来为暴力行为开脱显然不合理。有人质疑鉴定的公正性,怀疑是否存在偏袒或误判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障碍者的责任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无责任、有限责任和完全责任。此次鉴定结果显示,田某属于有限责任能力人,意味着他在案发时还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但由于精神状态不稳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疾病的鉴定需要由具有资格的精神科医生团队完成。鉴定时,医生会结合被告的既往病史、案发当时的表现(如是否有提前准备、是否有逃跑行为、反应是否异常)以及事后反应(如是否表现出悔意)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只有经过严格的程序,鉴定结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肖女士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满,已向公安机关提出复检申请,希望获得更为明确的结论。检察机关也在审查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依据的充分性。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肖女士计划申请丈夫的“见义勇为”身份认定,以争取更多的法律权益。值得一提的是,救援现场的朋友安某因伤势严重,已无法回忆当时的详细情形。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关系的广泛关注。法律应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精神疾病不能成为免除责任的“护身符”,法律的公正应当得到保障。如何平衡精神健康与公共安全,仍是社会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你对这起事件有何看法?西安小区悲剧
贵州毕节,一男子与朋友聚餐期间,朋友提到妻子在云南拔葱。男子立即插了一嘴,说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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