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

高翔涵谈谈社会 2025-07-21 17:58:24

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来源:纵深新闻7月29日报道)

据极目新闻7月21日报道,上海一男子因为吃馒头不小心噎死,家属以此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在男子生前买的意外险进行赔付,引发异常纠纷。

据悉,当时是2023年11月的一天,48岁的潘先生正和母亲在家吃馒头,突然毫无征兆地倒地,失去意识。惊慌失措的母亲在邻居协助下,赶忙拨打120。

可等救护车赶到,潘先生心跳已停止,急救记录显示 “口腔内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死因写的却是 “猝死” 。

处理完后事,家人才想起2017年给潘先生买过意外伤害险,理赔金额有10万元,而且保险期限明明白白写的到2047年。但因为死亡报告上写的“猝死”二字,保险表示不予理赔。

潘先生的家人满脸委屈又气愤地说道:“这怎么就不算意外呢?我们买的就是意外险,吃馒头噎死就不是意外了?”

保险公司却一脸无奈回应:“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猝死属于免责情形,而且从他既往病史来看,符合猝死特征,真没法赔。”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

保险公司认为,合同条款中明确猝死免责,还对猝死进行详细解释,再结合潘先生有多种疾病的既往就诊记录,认定他是因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且已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拒绝赔付。

家属这边自然不乐意,双方僵持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好在法官依据急救病史资料,结合家属陈述,推断出潘先生死亡最直接原因是吃馒头噎到窒息。

经过调解,保险公司最终支付了约半数保险金。

此事件在网上炸开了锅。有的网友吐槽保险公司: “收钱时笑脸相迎,理赔时百般推脱,合同条款跟绕口令似的,普通老百姓咋看得懂!”对保险公司一直并不看好,觉得保险公司只有两个不赔,就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让人哭笑不得。

也有网友站在保险公司角度,觉得保险公司既然签了合同,得按合同办事,家属没及时报案,遗体又火化了,死因不好确定,保险公司也有难处。

但有网友分析,当时家人都处于亲人离世的悲伤中,哪能想起这事,也就是等冷静下来才想起来,这反而给了保险公司能推脱的机会。

这场纠纷里,最关键在于医学死亡报告中写 “猝死”原因,然而,医学对这一术语的定义和实际诊疗场景密切相关。

在医学范畴里,“猝死” 是一个描述死亡 “突发性” 的概念,指急性症状出现后短时间内(通常定义为 6 小时内,不同标准略有差异)发生的意外死亡,重点在于 “突然发生、非预期”,但并不直接指向具体死因是疾病还是意外。

医生开具死亡证明时,往往会先根据死亡的 “突发性” 特征,初步标注 “猝死”,这是对死亡过程的客观描述,而非对根本死因的最终判定。

回到事件中,男子在进食时突然倒地,短时间内死亡,符合医学上 “猝死” 的表现特征 —— 从急救记录看,虽然发现了咽喉部未咽下的馒头(提示窒息可能),但在缺乏详细解剖等进一步检查的情况下,医生难以在第一时间完全厘清 “窒息” 与 “潜在疾病” 的主次关系。

尤其是在遗体很快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的情况下,死亡证明上的 “猝死” 更像是对 “突然死亡” 这一事实的记录,而非排除意外因素的结论。

这种记录方式在日常诊疗中很常见:医生面对突发死亡时,优先记录死亡的即时特征,而具体死因可能需要结合更多检查(如尸检)才能明确。

但现实中,家属往往因传统观念不愿进行尸检,导致死因缺乏更精准的医学依据,这也为后续保险理赔中的 “死因争议” 埋下了伏笔。

总之,意外难以预判,当医学记录的客观描述遇上保险条款的刚性界定,当家属的情理认知碰撞行业的规则逻辑,暴露的是专业领域与大众认知的断层,也是制度衔接中的细微缝隙。

或许,未来需要更细致的标准来弥合这些差异,让医学证明更精准地锚定死因,让保险条款更清晰地传递责任边界,更让每一份保障都能在规则与情理间找到平衡,真正成为人们遭遇意外时的底气,而非事后争执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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