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遭受宫刑后,胡须脱落,声音如妇女,他的妻子柳倩娘的反应令人惊讶! 公元前99年秋,长安城里冷风连夜,司马迁押着锁链走进廷尉监。 门前站着两个狱卒,一个冷眼看他,一个随手把他推到门后。没有多余废话,没有审讯记录,判决早已写好。 廷尉府上一次传出宫刑名录,还是在吴楚七国叛乱之后,这次,名单上只写了三个字:司马迁。 他犯的罪,不是杀人,不是叛逆,而是替李陵说话。 李陵兵败投敌,朝堂上人全骂他叛贼。 唯有司马迁站出来说:“李陵无罪,他是力战无援。”汉武帝当时脸色已青,袖中紧攥玉如意,一语未发,退朝后直接下旨——廷杖四十,处腐刑。 宫刑之辱,秦汉律法最烈一等,不是割手,不是断足,是彻底剥夺人的性命与人格。 入夜那天,他被带到刑房,没有遮挡,没有回避,三名刑吏站在屋角,两个按住他手脚,一个手持刃刀。刀在炭火上烧红,放到水里嗤地一声冒烟。 行刑前没有告知,更没人说话。刀下去时,他没喊出声,牙齿咬碎,唇角流血。手指抓着木栏,骨节发白。 割完,刀上血糊糊地落下,刑吏用破布胡乱包扎。 他在牢里晕了三天,浑身发热,醒来时连气都喘不匀。胡须开始大把大把地脱落,脸色泛青,声音越来越尖,一句话说不完整就开始破音。 他撑着下地时,腿软得像脱了骨。夜里咳嗽,半夜惊醒,梦里总回到那一刀割下的瞬间。 监牢里其他犯人开始避着他,说他是半人半鬼。 他知道自己没死,却不知自己还活着干什么。他不是将军,不是文吏,是太史令,是要为国家写书的人。 可现在,他一动笔就会手抖,纸上都是血丝和汗水。 他用带血的指头擦干笔头,再沾墨,再写。他知道这书必须写完,要不然这一刀就白挨了。 出狱那天,长安初雪,地上满是泥浆。他拖着伤腿,走回自家小院。门没关,里头一盏灯还亮着。他推门进去时,桌边那位女人抬起头,手里的针线都掉在地上。 她叫倩娘,是他妻。 她看着他,脸上表情说不出是什么。她走上前,一眼扫过他削瘦的脸,空荡荡的下巴,再听到那句沙哑破裂的声音,一下子停住了。 “倩娘……”他想喊她,可声音像婴儿在哭,尖细刺耳。她眼圈一红,什么也没说,只转身进屋,再出来时,拿了一件旧裘衣,披在他肩上。 那晚她什么都没问,只在灶下烧水,替他擦身,用温水洗他断口周围的污血。 他身子一抖,全身像散架一样。她手一顿,轻轻说了句:“疼了这几个月,该有个东西留下吧。”说完自己笑了下,可眼里没笑意。 隔天她把针线包拆了,缝了件新衣,全是密针短线。他问她做这个干嘛,她没回话,只留下一句:“你写你的书,我管家。” 她不再和他同房,也不再唤他夫君,只叫他“史公”。 司马迁知道,她不是接受了,而是认了。他变了,她也变了。 每天她替他泡药,三餐不差,冬天添火,夏天掸蚊,一言不发。可是晚上她总独睡西屋,再没进过他书房。 他写《史记》的日子,全靠她挑水磨墨,每天早上她进来时,他正伏案。她把水放下,看都不看他,转身就走。 有时他喉咙痛,说不出话,她也不多问,只泡一碗汤药放在窗沿上。 那段日子,是他们夫妻同屋不同心的十三年。 他记得她最后一次笑,是在《项羽本纪》写完那天。 他对她说:“你来看看。”她没动。他又说:“这一章,是我拿命换的。”她听完,走过去看了眼卷轴,一句话没说,只淡淡回头,“那你值了。” 写《史记》时,他一共写了十三年,五十二万字,整整一百三十篇。 写到《太史公自序》时,他手指骨节已肿,咳声带血,嘴唇干裂。 他把那段话一字一字刻下去:“是以三年而成书,期于成一家之言。” 这一家之言,是一条命换的,是一个人被割、被辱、被扔进泥里又爬出来,用牙啃出来的。 他写完那天,叫来倩娘,说:“书已成。” 她回头,看着那个已无胡须、声音尖细、体形佝偻的男人,手指仍稳得像刀。 她轻轻点头,只说:“那你走得安稳些了。” 第二年春天,她病重。他守在床前,她问他还写不写,他摇头。她闭上眼,说:“那我先走。”第三日清晨,她咽了气,无子无嗣。 棺未入土,朝中就传来新的任命:太史令调职,废案将审。 司马迁默然,把书稿一卷卷封好,交给徒弟藏进地窖。 三月,他再也没出门。秋时长安连雨数日,屋漏不止。 那年冬天,史公病亡,棺木无人送行,只由旧仆挑一车破毡,埋于城西一处丘上。 他死时嘴角挂着血丝,手仍攥着一支笔。
前223年,王翦要出征前,秦王让女儿华阳公主去给他送行。70岁的王翦一见到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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