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算去北京游玩几日,找男朋友赞助一万元,男朋友二话不说,直接转了过去。随后,他又发了一段附加条件:本次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予。无论以后因何种原因分手,收款方需将该笔款项全额退还,点击收款即表示同意。女子看到附加条件后,瞬间炸毛了。女子自己出去玩,不带男朋友,还让男朋友赞助1万元,男朋友带一个附加条件,不过分吧! 首先,女子本就不该开口向男友借钱。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都不应向对方借钱。小钱可以靠对方自愿赞助,但大钱则应坚决杜绝。有些女生总爱说男方什么都不出就想白嫖,可实际上,谈钱才是真正的“嫖”,真正的恋爱是不应谈钱的。 若不会看人、识人,害怕吃亏,大可以不与男人接触。但不能用自己的无知来掩盖贪财之心。结婚本就是恋爱的重要目标,附条件转账合乎常理。那种既花了男方的钱,又不和男方结婚,还说男人傻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男朋友愿意给钱是以结婚为目的,女生若也是抱着结婚的目的要钱,那自然没问题。可若女生不是以结婚为目的,那问题就来了。想出去玩,为何不自己挣钱呢? 男女双方谁的做法对?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她把读高二的儿子扔在姐姐家,夫妻俩都跑去了国外打工。这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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