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王先生花16000元给妻子买浪琴手表当生日礼物。妻子戴1年半后,2024年9月表不走,送售后先保养1个月,换配件修3个多月,2025年1月送回。7月又停,送修1个多月,9月戴十几天又停。王先生要求退换,专柜不答应,无奈找记者协调,最后发现是受磁消磁后表好,王先生也只能先用着了。 素材来源:都市报道 2023年1月,眼看着妻子的生日快到了,王先生琢磨着要送她一份特别的礼物。经过一番挑选,他看中了一块浪琴手表,觉得它精致又优雅,很适合妻子,于是毫不犹豫地花16000元买下了它。 妻子生日那天,当她打开礼物盒,看到这块心仪已久的手表时,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又幸福的笑容。 从那以后,妻子每天都精心地戴着这块表,它仿佛成了两人爱情的见证。 然而,好景不长。戴了1年半之后,也就是2024年9月的一天,妻子发现手表突然不走了。 她赶忙让王先生联系专柜。专柜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手表需要送到售后进行检修。 王先生把表送到售后后,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售后先对手表进行了保养,这一保养就是1个月。 可保养完后,手表还是不走。售后又说需要换配件,这一修又是3个多月。直到2025年1月,手表才终于被送了回来。 妻子满心欢喜地重新戴上手表,可没想到,仅仅过了几个月,到7月的时候,手表又停了。 王先生再次把表送到售后,这次又修了1个多月。 9月,手表再次回到妻子手中,妻子小心翼翼地戴了十几天,结果它又一次不动了。 这一次,王先生彻底火了。他觉得这块表质量实在太差,反复出现问题,于是找到专柜,要求退换。 可专柜却死活不答应,还找各种理由推脱。王先生感到十分无奈,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思来想去,王先生决定找记者帮忙。 记者得知情况后,陪同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专柜。 在专柜里,工作人员依旧各种推诿,一会说手表没有问题,一会又说需要进一步检测。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经验丰富的店长走了过来。他仔细查看了手表,然后皱了皱眉头说,这表可能是受磁了。 原来,手表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很容易受到各种磁场的干扰,从而导致走时不准甚至停止。 店长随后对手表进行了消磁处理,处理完后,手表竟然又能正常走动了。 王先生看着恢复正常的手表,心里五味杂陈。 虽然问题暂时解决了,但他还是有些担忧,不知道以后这表还会不会出问题。 不过,考虑到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王先生表示先继续用着。 从法律角度,商家和售后行为是否合法,又该如何解决呢? 王先生花16000元买下浪琴手表,这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商家交付的手表理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然而,这块手表在短短一年半时间里,多次出现停止走动的问题。 第一次送售后,保养1个月后不行,换配件又修3个多月。 第二次送修1个多月,回来戴十几天又停。这明显不符合正常手表应有的质量标准。 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商品买卖中,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像这块手表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属于根本违约。 王先生这块表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商家拒绝退换,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根据情节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售后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从事件来看,售后先保养1个月,换配件修3个多月,第二次又修1个多月,可手表还是反复出现不走的问题。 这表明售后没有尽到应有的维修义务,没有达到维修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售后多次维修不成功,给王先生及其妻子带来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比如多次送修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如果因为售后的不专业维修行为导致手表损坏程度加重,还需承担更严重的赔偿责任。 这事,最荒诞的不是表受磁,而是专柜的态度,表有问题,不第一时间排查磁场干扰,却让消费者一次次送修,耗时耗力,这是服务意识的缺失,还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从法律层面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质量达标,表多次停走,已影响正常使用,专柜理应负责退换,推诿不是办法,逃避更不是出路,法律会站在消费者这边,给失信者上紧箍。 王先生最后选择先用着表,但心里的疙瘩没解开,他不知道下次表会不会再停,但至少这次,他学会了,维权得靠自己,也得靠法律,别让商家的推诿,凉了消费者的心。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河南洛阳,王先生花16000元给妻子买浪琴手表当生日礼物。妻子戴1年半后,202
芹姐说法
2025-10-05 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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