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到我他开什么车呀!”上海街头,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横穿马路时,与一

用心的茂溪 2025-10-04 23:51:28

“他看不到我他开什么车呀!”上海街头,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他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车撞人,机动车肯定主责”!而交警到场后的判定,却让他瞬间“炸了锅”。 事发当天,该男子从江宁路桥方向骑来,在密集车流中试图从外侧车道横穿至内侧。就在他穿行的瞬间,一辆小汽车从内侧车道驶来——双方因外侧一辆缓行车辆遮挡,彼此都未能提前发现对方。撞击发生后,骑车男子与汽车司机双双陷入争执。 “你从非机动车道直接插进机动车流,既没有下车推行,也没有向左观察,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交警到场后,结合监控视频,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然而男子仍高声反驳:“机动车不该让我吗?看不到我他就不该开!” 监控还原真相:原来,骑车男子在通过路口时,并未按照交通规则下车推行,也未在穿越前确认内侧车道安全。交警指着画面耐心解释:“你和汽车之间隔着一辆车,互相形成视线盲区。你不能总假设汽车一定能看到你——事实上,他们有时候真的看不到。”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教育与沟通,交警从路权归属、视线盲区、法规条款等多个角度进行普法,男子终于从愤怒转为认同,认识到自己的穿行行为才是事故主因。最终,他心服口服地签署了事故认定书,并当场赔付了小汽车的车损费用。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必须使用。在没有这些设施的情况下,也应在确认安全后再直行通过——绝不能贸然“冲刺”。 一起原本争执不下的交通事故,在证据与情理交融的沟通中得以化解。规则面前,没有“强弱”之分,只有对错之别。每一次出行,都是一次责任的承担。 你怎么看? 骑车人路权如何合理保障? 机动车驾驶员又该注意哪些盲区?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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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2

用户10xxx42

2
2025-10-05 00:28

没撞残真可惜

用心的茂溪

用心的茂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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