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法院太给力了!”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去西湖某景区游玩,在石凳上休息时突然后仰摔倒死亡,家属索赔77万,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网友:如果这个案子全国的法官都能认真学习,法治成就就会显示出来! 2024年3月24日,施大爷在家人陪同下来到西湖某景区游玩。景区售票处前人头攒动,排队买票的游客排成了长龙。 家人心疼施大爷年纪大了,站久了身体吃不消,便贴心地让施大爷先在一旁的石凳上休息,自己则去排队购票。 这张石凳位于景区游步道的一侧,另一侧紧挨着一条河道。河岸边,一道高于1米的石质护栏整齐排列着,石凳高度约40厘米,表面平整光滑,但没有靠背。 施大爷来到石凳旁边缓缓坐下,打算稍作休息,可是他坐下没几分钟,身体突然不受控制地向后仰去,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周围的人都惊呆了。景区安保人员反应迅速,在发现老人摔倒后的3分钟内,就火速赶到现场。 他们一边安抚着惊慌失措的家属,一边协助家属将老人紧急送往附近的医院。 经医院详细诊断,施大爷的颈椎骨折了。当日,医院便为施大爷安排了手术治疗。 可施大爷原本就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身体本就虚弱。术后,他出现了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肌梗死等严重并发症,治疗半年花费35万后,施大爷因呼吸衰竭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施大爷的儿子小金悲痛万分,他认为景区对这起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小金觉得,景区设置的石凳高度过低,又没有靠背,老人坐在上面很容易后仰摔倒。 而且石凳后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景区没有在石凳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于是,在2025年1月,小金怀着悲愤的心情,将景区运营方告上了法庭,索赔77万余元。 面对小金的起诉,景区方面也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事发区域是停车场到景区的过渡通道,并非核心游览区。 那张石凳其实是防护设施的一部分,而且河道已经设置了护栏,这足以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老人摔倒完全属于意外事件,景区在发现老人摔倒后,已经第一时间进行了施救。反而是家属,没有尽到陪同看护的责任,把老人独自留在石凳上休息。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考量。法院指出,景区作为公共旅游场所,经营者确实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无限的,而应当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不能要求管理者对每一处普通设施都进行特殊加固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否则景区将不堪重负,也无法正常运营。 此外,法院还考虑到,施大爷年事已高,行动本就不便。家属陪同老人外出游玩时,应该给予更加审慎的监护。 可是,家属却将老人独自留在石凳上休息,没有及时陪同或者搀扶,没有尽到合理的监护责任。 最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驳回老人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现在赔偿成为习惯了,小偷入市偷盗被发现后逃跑摔死让被偷人赔偿!到鱼池偷鱼淹死让养鱼人赔偿!这个老者突发死亡让景区赔偿!社会什么风气? 也有网友说,如果自己在床上睡着死了,那还要索赔家具公司?法院判的好,如果这样都赔,以后重病的人,家属绝对不送医院,要送景区! 还有网友说,必须要为这个法官点赞。希望以后这样的法官越来越多,让人看到法律的的公正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人一旦遭遇意外,就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通过索赔来弥补损失。 就像这起悲剧中,家属将责任一股脑儿甩给景区,索赔77万,看似是悲痛下的“维权”,实则是逃避自身监护失职的“甩锅”之举。 景区有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不假,但绝非无限制的“保姆式”责任,不能因老人意外摔倒,就把板子全打在景区身上。 而家属作为老人最直接的监护人,在老人行动不便时将其独自留下,才是这起悲剧真正的“导火索”。 法律的天平不会偏袒无理的索赔,只有正视自身责任,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而不是一味地向外推责! 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法治的阳光才能真正照亮每一个角落!
“这次法院太给力了!”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去西湖某景区游玩,在石凳上休息时突然
月下故人愁
2025-09-25 13: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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