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吃日料吗?”近日报道,上海一家日料店,女子点了份炸鸡和三文鱼,吃一半才发现,上面竟蠕动着活蛆!她顿感反胃,找店家理论,不料,对方的回应却更让她崩溃。网友看后直呼:太恶心! 9月22日,上海嘉定一家日式餐厅,本该是一顿开心的晚餐,结果吃得人心里发毛。 一位女士吃到快见底的时候,突然发现炸鸡和剩下的三文鱼上,竟然有活的蛆虫在爬。这时候,她已经吃下去了大半盘。 恶心是肯定的,但更让她窝火的是店家的态度。她拿出手机拍下的视频,证据清清楚楚,店员却一口咬定不可能。 他们说炸鸡是高温炸过的,虫子活不了,三文鱼也是当天早上的新货。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问题不出在他们店里。 事情一下就僵住了。店家公司那边说“正在调查”,就没了下文。商场管理方也撇清关系,说他们只管物业,管不了餐厅后厨。 消费者想讨个说法,就这样被来回推皮球,根本找不到能负责的人。 这时候,餐厅的领班站了出来。他没再争辩,而是很诚恳地道歉。他坦白说,自己就是个基层管事的,没权力决定赔偿这种事,所有问题都得按公司流程上报,那会非常慢,也很麻烦。 他接着提出了一个“私人”的解决方法:他做主,以“上菜慢”的理由把这单饭钱给退了,然后自己再从口袋里掏出500块钱给这位女士,算是个补偿。 但这个处理方式,却一下子就把食品安全的大问题,变成了服务不到位的小插曲。 这位女士最后接受了。她看着眼前这个同样一脸为难的领班,不想再为难他。 可正是这份人之常情的体谅,让店家轻松地躲过了一劫。这位女士甚至在后来报警时,还得先解释自己不是来敲诈的,可见普通人维权心里有多大的压力。 事情好像就这么过去了,但最关键的问题却没人再问。 虫子到底从哪来的?餐厅的后厨到底有多脏? 这些本该追查到底的事,就随着那500块钱私了,彻底被压了下来。 其实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吃到这种不干净的东西,消费者最低可以要求一千元的赔偿。这500块钱不仅没到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它让本该介入的法律和监管停在了门外。 领班的无奈可能是真的,顾客的同情也是真的,但这些真实的情感,却成了企业逃避责任最好用的盾牌。 最后的结果是,品牌毫发无伤,后厨的问题还是那个问题,潜在的风险就留给了下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顾客。 (来源:女子日料店就餐发现炸鸡有蛆虫蠕动,店员:应该是从其他地方爬上去的2025-09-22 09:24·齐鲁壹点)
1964年冬夜,钱学森筷子尖悬在鸡肉上方半寸,突然厉喝:“别动!有苦杏仁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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