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湖北,男子欠了朋友5万元,才还了1万块,男子就去世了,不料朋友眼看要

蓝色的小云 2025-09-22 09:32:51

“吵翻了!”湖北,男子欠了朋友5万元,才还了1万块,男子就去世了,不料朋友眼看要吃亏,就找到男子的儿子,要求父债子偿,而对方却表示,自己早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并拒绝还债,朋友只要将他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 据纵览新闻9月20日的报道,老欧和赵某是朋友关系,老欧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赵某借了5万元,后来双方对账,确认老欧还欠4万没还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老欧因病去世,这笔债就成了“悬案”。 老欧的儿子小欧是他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赵某想着“父债子偿”是天经地义,多次找小欧商量,希望他能替父亲还钱。 可小欧态度很坚决,不理不睬,拒绝还债,赵某一气之下,直接把小欧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替父还债4万元"。 然而,法院的判决却让不少人意外,小欧不用还这笔钱,理由是小欧已经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用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很多人对“父债子偿”的理解还停留在老观念上,总觉得“老子欠钱,儿子还债”是天经地义,但现实是,法律早就不是这么规定的了。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是在钻法律空子,欠债不还,还有理了吗?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法律强制要求子女必须替父母还债,那对那些本身经济困难的子女公平吗,父母欠了一屁股债,子女难道要一辈子活在债务阴影下。 这个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主要分成了两派。 一派觉得小欧做得对,法律都支持他了,凭什么父债要子还?自己没花那笔钱,也放弃了遗产,就不该被父亲的债务绑架。这派网友认为,友情是一回事,法律是另一回事,不能用道德绑架来要求别人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另一派则替赵某叫屈,觉得这事儿太不地道。朋友一场,人死了就翻脸不认账,4万块钱是小事,但寒了朋友的心。他们觉得,虽然法律上小欧没义务还,但从情理上讲,帮父亲了却这笔人情债,才是更有人情味的做法。 其实,法律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继承人,避免他们“一夜回到解放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提醒我们,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考虑对方的偿还能力和信用,因为这笔信任最终只能落在借款人本人身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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