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和前夫才离婚一年,就发现前夫和别人生了个女儿,已经1岁了,女子这才

运良说是非 2025-09-19 20:42:02

湖南长沙,女子和前夫才离婚一年,就发现前夫和别人生了个女儿,已经1岁了,女子这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婚内就被绿了,她还发现,离婚时前夫说自己没有啥共同财产了,可离完婚立马买了豪车豪表,女子怀疑前夫还有不少财产藏着掖着没分,再加上婚内就跟别人生子实在可气,便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财产,并要求前夫给她一笔赔偿。法院一查,还真发现了问题。 2011年,王丽和李查喜结连理,婚后7年抱俩闺女,夫妻俩一直挺恩爱的。 但是,自从2018年小女儿出生后,李查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不着家,对老婆孩子也越来越冷淡。 在2023年4月,李查也不顾俩孩子了,硬拉着王丽办了协议离婚。 离婚时,两人签的协议里写着“无其他共同财产”,王丽也没多想,觉得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可离婚刚满1个月,她就从别人嘴里听说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李查竟然在2023年5月就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 更让她气愤的是,离婚后李查立马买了豪车、戴上了名贵手表,活得滋润得很。 王丽这才后知后觉,这李查八成是早就在外面有人了,为了扶第三者为正室,才这么着急和她离婚。 她越想越不对劲,回想起离婚前李查总神神秘秘的,基本不跟她提自己赚多少钱、钱花哪儿了。 更可疑的是,离婚时他名下明明还有不少财产没分,却硬说没别的钱了。 王丽觉得自己被狠狠骗了一把,一怒之下把李查告上法庭,要重新分财产,还要他赔离婚损害的钱。 法院一查,还真查出了猫腻。原来李查在婚内就偷偷摸摸给外人转过大笔钱,离婚时也有藏着掖着没分的财产。 有人说,这男人早有预谋,这种人品低下的男人,不会有福报的。 以前听说过有事实婚姻,以此类推,也应该有事实重婚。但这样的事情,就看审理法官的认知了,对不对呀?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李查的行为?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李查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生育一女,且离婚后一个月即公开该事实,他的行为属于“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的情形。 根据法院查明,这个行为和婚姻破裂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构成“其他重大过错”。 王丽作为无过错方,依据这个法条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李查在《离婚协议书》中声称“无其他共同财产”,但实际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存在婚内未经王丽同意多次向他人大额转款的行为。 法院认定他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得少分。所以,那些没分的财产,王丽应该拿6成,李查拿4成。 再说那孩子的事,离婚才1个月,李查就和别人生了闺女。法院一看,这分明是婚内就和别人勾搭上了,违背了夫妻该有的忠实义务。 这种背叛婚姻、伤害老婆的行为,属于民法典里说的“其他重大过错”。王丽作为没犯错的一方,完全有资格要离婚损害赔偿。法院根据情况,判了李查赔她一笔钱。 这场官司打下来,王丽总算出了口气。她怎么也想不通,当年一起过日子的老公,怎么会背着全家和别人生孩子,还偷偷转移财产。 李查呢,估计也没料到,自己以为“天衣无缝”的小算盘,最后会在法庭上被扒得精光。 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育女、隐藏财产,不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更破坏了家庭信任。 法律最终让他为“隐藏转移财产”少分财产、为“重大过错”赔偿损失,正是对他过错的惩罚。 婚姻从不是儿戏,需要双方坦诚相待。 李查的行为,既伤害了曾共同生活的妻子,也影响了2个女儿的成长环境。 婚姻里最忌讳不诚实。要是像李查这样,婚内出轨还藏财产,到头来不仅钱要被多分出去,还得赔钱给对方。而像王丽这样的无过错方,法律就是她的后盾。 王丽勇敢维权,不仅维护了自身权益,也为类似遭遇者树立了榜样。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极目新闻 2025-9-18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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