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买家曹某花22.88万元购得一辆二手路虎,卖家邓某承诺“无泡水、无火烧、无重大事故”,里程仅21万公里。可曹某开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车子的真实里程竟超过50万公里,且曾泡水、发生过重大事故。曹某怒而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案件一路打到高院,最终判决让人直呼“解气”。 曹某多年来心怀“豪车梦”。因资金有限,他决定从二手市场淘一辆价格合适的车。经过反复比较,他在邓某的车行相中一辆2012款路虎发现4。 邓某信誓旦旦地保证:这车行驶里程 21万公里,车况良好,没有泡水、没有火烧、没有重大事故。曹某当场心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购车价228800元。 提车后,曹某起初觉得物有所值。但随着使用,他逐渐察觉不对劲:车子抖动频繁、耗油异常。朋友提醒他去做专业检测。结果令曹某当场傻眼:车辆实际里程超过50万公里,远超合同载明数值。更糟糕的是,检测还提示车辆存在泡水痕迹和重大事故修复。 曹某立即找到邓某交涉,邓某却推诿:“我收车时也不知道这些情况,20多万买个牌子,不要苛求太多。”曹某气愤难平,遂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邓某在合同中手写的“无泡水、无火烧、无重大事故”,属于合同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买方的购买决定。 曹某通过鉴定发现车辆严重与合同不符,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在合同法角度,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案的关键在于:邓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价款的三倍。 邓某隐瞒车辆真实里程、事故和泡水史,使曹某在错误认知下成交。这一行为符合消费欺诈的三个要件:经营者身份——邓某系二手车商,属于经营者。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合同明确承诺无事故无泡水,但事实并非如此。导致消费者错误决策——曹某基于虚假信息支付22.88万元。 因此,曹某的“退一赔三”主张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邓某辩称:车辆泡水无法最终确认;自己收车时被前车主隐瞒,也是受害者;自身没有欺诈故意。 然而法院指出,即使泡水情况存疑,但里程调表事实清楚,足以构成欺诈。且邓某作为专业经营者,应履行信息核实义务,不得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至于“自己也被前车主欺骗”的说辞,法院并不采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经营者须向消费者承担首要责任,邓某可以另行向上家追偿,但不能因此免除对曹某的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购车合同;邓某退还购车款228800元;并按三倍标准赔偿曹某686400元;合计支付915200元。 这一判决,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二手车市场敲响了警钟。二手车市场信息极度不对称,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若经营者动辄调表、隐瞒事故,不仅损害个体权益,更破坏整个行业信用。购车前,务必要求卖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况,必要时请第三方检测。保留好转账凭证、合同原件,以便维权时作为证据。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不仅惩罚了欺诈者,更向社会传递信号:违法必究,诚信交易才有出路。 曹某本以为圆梦豪车,结果却差点掉进深坑。幸好法律为他撑起一把伞,让失信的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 在金钱利益面前,有人选择耍小聪明,玩弄合同文字。但最终证明,法律才是最硬的底线。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二手车可以淘,但诚信不能“调表”;豪车可以旧,但法律永远新。 真正让人安心的,不是所谓的低价“捡漏”,而是交易背后那份看似冰冷、实则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湖南长沙,买家曹某花22.88万元购得一辆二手路虎,卖家邓某承诺“无泡水、无火烧
深度程磊
2025-09-19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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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座的小谁谁
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