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钱惹的祸!”湖南岳阳,一男子和女友同居15年后离世,为给女友留一份保障,他专门留下遗嘱,要把70%的遗产给女友,只给亲生女儿30%!可没成想男子去世没多久,女儿就起诉了父亲的女友,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10年的时候,岳阳的罗某某和女友苏某某走到了一起的,不过俩人始终没有结婚,就这么搭伙过日子,一起住了14年,直到去年罗某某走了。 罗某某走之前,心里一直惦记着苏某某,怕自己不在了对方没依靠,就专门立了份遗嘱,而遗嘱的关键内容,都是罗某某自己手写填上去的。 写完之后,他还叫来两个亲戚在场看着,这俩亲戚跟罗某某、苏某某都没利益牵扯,就是单纯做个见证。 而遗嘱里写得很明白,自己生前攒下的现金,七成给苏某某,剩下的给女儿罗某,至于自己死后的其他钱,全归女友。 可罗某某刚下葬没几天,女儿罗某就找来了,罗某说这份遗嘱不算数,不承认父亲这么分财产,还直接起诉了苏某某。 法院接了案子后,先查了遗嘱的真假,法官看了遗嘱的形式,又问了当时的见证人,最后说这份遗嘱是罗某某真实的想法,见证人也能作证,所以遗嘱是有效的。 不过有个事儿得说清楚,丧葬费和抚恤金这俩都不算罗某某生前自己的财产,所以遗嘱里说把这俩全给苏某某的部分,不符合规矩,是无效的,后来分财产的时候,12万存款就按遗嘱来,而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按遗嘱给了苏某某。 至于丧葬费,因为罗某某的丧事儿是苏某某操办的,法官考虑到苏某某又出钱又出力,就让她拿了90%的丧葬费,而抚恤金,因为苏某某没跟罗某某领证,不算近亲属,最后全归了罗某。 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法律既尊重个人对财产的处分自由,也严格保护特殊性质资金的合法归属,这也提醒我们,遗嘱安排不能想当然,尤其涉及非遗产性质的补助、抚恤时,必须依法处理。 评论区聊聊,你们觉得这样的财产分配,符合你心里的预期吗?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湖南岳阳,男子生前立下遗嘱,将12万存款70%留给同居女友,30%留给女儿,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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