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认为两人溺亡时
即不是运营时间
也不在景区划定范围内,所以可以免责
这群游客提前2小时到了景点,漂流项目还没开,两个人就跑到漂流终点下游100米的一座桥下。
此处为小河汇入大河的交汇地,虽然他们所在的地方水深仅40厘米,连膝盖都不到,可下游水深且急。
虽非运营时间,但那么危险的地方,且距离漂流终点和游客中心仅100米距离,走路5分钟左右就到了。
是不是应该设有物理隔离,还有警示牌?
但近两年也有游客翻越护栏坠崖,景区被判定无责,还有景区未封锁滑坡风险的后山,仅承担部分责任的案例。
若主张景区对此事负责,就需要无限扩大责任范围,封锁整条河道,不仅操作困难还要很大花费。
也有人认为,投入在大成本,也无法阻止那些以身涉险的人。
你觉得这次该景区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