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女子去男方家相亲,因男子在外务工,两人通过视频聊天沟通。两人相聊甚欢,

蜜蜂说社 2025-08-26 16:23:22

四川广安,女子去男方家相亲,因男子在外务工,两人通过视频聊天沟通。两人相聊甚欢,男子父母也认定了这个准儿媳,就把女子留宿家中。第二天早上,女子趁家中没人的机会,偷走了装有2600元现金及银行卡的包,逃之夭夭。男子父母及时报警,等女子被抓捕归案时,已经挥霍了800多元。 据红星新闻8月25日报道,陈大娘为了儿子的婚姻,总是愁的睡不着觉。 儿子在外务工,老大不小了还没个对象,眼看着30多岁的年纪,陈大娘愁的都快白了头,逢人就让给他儿子介绍对象。 8月4日,邻村一个熟人突然找上门,说要给她儿子介绍对象,陈大娘一听,当场就乐开了花,连忙拉着熟人问东问西,恨不得当天就让俩年轻人见上面。 介绍人看着陈大娘这么有诚意,也就上心张罗着相亲的事,经过耐心劝说,朱女士终于同意见一面。 8月11日,介绍人带着相亲的朱女士来了陈大娘家。 陈大娘早早就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准备了水果零食,就盼着儿子能跟对方看对眼。 因为儿子在外务工,一时半会也赶不回来,陈大娘就掏出手机给儿子打视频,让他们通过手机视频相亲。 隔着屏幕,朱女士笑着跟陈大娘的儿子打招呼,俩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挺投机,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能聊到一块儿去,双方脸上都带着满意的笑。 眼看事儿聊得顺利,介绍人看时间不早,就跟陈大娘打了招呼先回去了。 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陈大娘想着朱女士从邻村过来也不容易,路上不安全,就热情地留她在家留宿,朱女士也没推辞,满口答应了下来。 陈大娘还特意给她收拾了客房,拿了干净的被褥,想着好好招待,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第二天早上6点,陈大娘和老伴像往常一样,想着趁凉快去地里干点农活,出门前还特意让朱女士说多睡会儿,没有惊动她。 俩人在地里忙得热火朝天,一直到8点多才往家走。可刚推开家门,陈大娘就觉得不对劲,客房的门开着,朱女士人影儿都没了。 陈大娘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想起自己放在卧室衣柜里的黑色挎包,里面装着2600多块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这些重要东西。 她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卧室,打开衣柜一看,挎包果然没了。 老伴在旁边也慌了神,俩人赶紧去找介绍人,一起往朱女士家赶,可到了地方才发现,朱女士根本没回家。 没办法,陈大娘夫妇只能急急忙忙去派出所报警。 民警听完情况,立马展开调查,四处走访打听朱女士的去向,终于在8月13日下午,在另一个镇上找到了朱女士。 面对民警的询问,朱女士没辙了,只好老实交代。 当天早上她醒了之后,发现陈大娘夫妇没在家,看着屋里没人,突然就起了贪念。发现陈大娘家里有现金,就偷偷拿走了衣柜里的挎包。 之后她赶紧坐车去了武胜、广安等地,没几天就把800多块钱挥霍光了,没想到才3天就被民警找到了。 目前,朱女士因为涉嫌盗窃,已经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案例中,朱女士趁陈大娘夫妇外出干农活不在家,秘密窃取了装有2600多元现金的黑色挎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并且盗窃金额26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朱女士盗窃陈大娘财物,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在民事方面,她有义务返还盗窃的2600元现金。 对于已经挥霍掉的800元,也需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以此弥补陈大娘的财产损失。 也就是说,即使朱女士受到刑事处罚,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仍不能免除她对陈大娘的民事赔偿责任。 陈大娘有权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朱女士返还财物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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