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男子跟老情人见面,干柴烈火,欲罢不能,俩人到酒店激战3小时。“滚床单”之后,男子因为太过激烈居然猝死。老婆知道之后,对丈夫的情人痛恨不已,将其告上了法院。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8月12日报道称,广西的王先生今年66岁了,之前上班的时候,认识了自己的同事阿美,后来偶然重逢,俩人决定到酒店开房,没想到就出事了。 早在上班的时候,王先生就出轨了自己的同事阿美,阿美人如其名,确实美,把王先生整的七荤八素的,王先生就跟她发展了地下恋情。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二人就暂且分开了。2023年,一次偶然的重逢,王先生又再次偶遇了阿美。俩人见面之后,迅速旧情复燃。 打这之后,只要想起对方,二人就到酒店见面,然后一顿干柴烈火。离开的时候,二人还恋恋不舍,甚至都会约一下下次见面的时间。 后面的时间里,二人就多次勾搭、经常约会,约会地点就是选择在酒店里,直到后来某一天,发生了大事。 2024年7月份,王先生又跟阿美约上了,这次还是选择在酒店会面。王先生先到,后来阿美也如约而至。俩人到了酒店,都迫不及待的展开了滚床单大战。 这次,他们在酒店里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战事”。一番作战之后,王先生是气喘吁吁,直接就干趴了,躺在床上大喘着粗气。 阿美看到王先生这样子,心里还嘲笑,看吧,年纪大了,身体就是虚了吧。确实,王先生已经66岁了,这把年纪也着实为难自己了。 但是调侃之后,阿美却没有听到王先生答复自己,等到自己走近一看,王先生已经没有呼吸声了。阿美感觉事情不妙,吓得一个踉跄就匆匆离开了酒店。 离开酒店之后的阿美,想想还是觉得害怕,离开之后的1个小时,她反复感觉王先生估计已经去世了,于是就又折返回酒店,跟前台工作人员说,房间内的客人可能出事了。 等待酒店工作人员前往房间一看,王先生还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呼叫之后没有反应。酒店工作人员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同时也喊来了救护车。 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对王先生进行反复诊断,最终确定王先生已经去世。救护人员称,王先生的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对此,王先生的老婆将情人阿美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阿美辩称,他死的时候,自己还在睡觉还没有醒过来。醒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去世了。 王先生老婆主张阿美要赔偿55万人民币,法院认为,阿美没有及时采取救助的措施,因此她存在过错,需要做出赔偿。 这件事爆料之后,网友称,出轨需谨慎、开房需小心啊。不要以为出轨就是零成本,出轨本来就是道德沦丧的事情,正所谓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出轨开房,男方因为用力过猛猝死,女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关于出轨、出去开房,发生关系期间如果男方猝死,女方需要视情况而定,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典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不知道男方存在建康隐患,如心脏病史等,并且猝死由男方自身导致,女方如果及时拨打求救电话并且配合调查的,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王先生也是自愿跟阿美发生关系的,只不过男方王先生明明知道自己身体有基础疾病,但是没有及时跟阿美讲,因此在进行用力的房事之后,由于剧烈运动导致猝死,这个是自身造成,不需要对方负责。 另外,民法典还指出,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之后,如果一方发生猝死等情况,另一方没有及时施救或者拖延就医,导致产生了严重后果,该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侵权,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如果阿美及时拨打了求救电话,则完全不需要负责,但是前提是,她已经知道王先生没有呼吸了,这个时候不仅没有拨打求救电话,反而自顾自离开,这样的行为发生,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了。 出轨行为不合乎道德规范,但是双方出于自愿发生这样的事情,追责的时候则需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棍子打死、认定一方的责任,就事论事最关键。 不过还是网友们的那句话,最好老实本分的活着吧,说不定哪天就“大难临头”了呢!对于此,您认为对不对?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广西,66岁男子出轨女同事,两人在酒店3个小时,女同事睡醒后发现男子大腿上有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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