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广东深圳,男子与朋友的女友认识一周内偷偷发生了2次关系,随后带着避 孕 套前往对方家中,欲再次与对方发生关系时,因遭对方拒绝离开。 怎料,事后被以强奸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男子坚称无罪,官司一连打了4年,再审法院最终还男子清白!改判男子无罪! 原来女方陈述漏洞百出、还虚假作证,证据也根本不充分。这案件告诉我们,法律判案得重证据,不能被一面之词误导。 大家觉得女方该担责吗 ?
“无罪!”广东深圳,男子与朋友的女友认识一周内偷偷发生了2次关系,随后带着避孕
社会望远镜
2025-08-08 15: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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