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酷路泽索赔案大反转!一审判赔434万,二审改判58.5万。 乌鲁木齐丰田酷路泽一审判赔434万,二审改判58.5万。 杨先生同乌鲁木齐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新车订购合同,购买全新的丰田酷路泽GXR汽车一辆,车款108.5万元,车辆使用一个月后,杨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的爱车不是GXR,而是EXR,也就是低配版的陆地巡洋舰,不是丰田酷路泽!两款车的差价近20万元,协商不成,咨询专业的律师后直接起诉。 庭审中车商一口咬定,当初卖给杨先生的就是EXR改装成的GXR。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明确约定,杨先生欲购买的是GXR,未约定加装改装条款。代理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车辆在天津港的海关备案信息,坐实车辆是中东版酷路泽,也就是低配版的EXR,与车商描述的严重不符。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销售公司将低配版EXR当高配版GXR销售,在购车合同和交车手续中均未明确说明EXR车型改装为GXR车型的事项,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使杨先生陷入错误认识,进行购买,支持退一赔三434万。车商不服提起上诉,没想到二审发生了大逆转! 二审法院认为,车商只是配置部分存在欺诈,不能按照全车价款进行赔偿,于是改判三倍赔偿。EXR和GXR两款车的差价195000元的三倍,也就是58.5万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对此判决你怎么看呢?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如果你只买动力总成,实际上9万多的丰田锋兰达,和15万的丰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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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
强奸犯的辩护词我都帮他们想好了,我歼的是她的那个,又不是她,她凭啥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