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想白嫖,还想“敲诈”女方,见过这样的嫖娼吗?这世上总会有一些让你瞠目结舌、

庚黑星君 2025-07-26 00:39:27

嫖娼想白嫖,还想“敲诈”女方,见过这样的嫖娼吗?

这世上总会有一些让你瞠目结舌、百思不得其解的糗事,比如一个大学老师的神奇嫖娼经历,起初我是从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那里看到的信息:

|中南大学谭某兵被暂停工作 

什么人啊,

嫖了,还要以照片要回嫖资。

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师。|

顺着话题,看到了新闻:

中南大学人事处7月24日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络出现举报我校谭某兵相关信息,学校第一时间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经初步核查,谭某兵系我校二级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学校已暂停其工作,将根据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具体什么行为,学校没细说。但这个“严重”二字说明问题很严重,不是一般的违反社会公德。

究竟是什么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上Ai智搜啊:

|6月7日:谭某兵通过微信支付5000元嫖资,与女方在某快捷酒店发生性交易;女方当晚离开。

次日:谭某兵要求女方“再次服务”未果,遂以公开家庭住址、私密照威胁索回嫖资,扬言“不给钱就身败名裂”。

敲诈升级:女方被迫退还5000元并支付4万元“封口费”达成和解;和解后,谭某兵继续用微信小号骚扰,要求“再付2万元否则曝光资料”。

实名举报:女方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酒店监控等证据,于7月22日向中南大学纪委、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举报,并公开事件细节。|

这里有一个“4万元”的问题,我得上几张网图了:

从这几个图大概能研判出,谭老师也遇到一个狠角色的了,女子被其激怒,“准备与其拼命”,谭老师害怕,认怂了一下,赔偿了4万元给这女子,然后又反悔,想要回……就这么一来一去,来来去去,最后女子不耐烦了,鱼死网破,搞的全网皆知了。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兔子急了也咬人,谭老师这点情商都没有啊?谭老师怎么说也是老师,哪怕是不在编的老师也是老师啊,和一个“特殊工作者”较什么劲?

现在的初步处理是学校已暂停谭老师的工作,但我推测,这绝不会是最终的处理决定。最终的处理大概率是解除劳动合同(谭老师非在编人员,不适用事业人员处分的规定)。而谭老师以威胁手段向女子要钱的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这个后果更是严重。

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谭老师为了性交易此前已花了5000元嫖资,如今估计还得追加预算,再花5000元罚款,另外享受一次10日以上拘留。当然了,女子也得罚款+拘留。网上人声鼎沸、锣鼓喧天的影响,不处罚这两人是不行的。

真正是求锤得锤,飞蛾扑火,自取其辱,两败俱伤的结局啊!本该悄无声息,如今尽人皆知,这也是他们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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