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进步:最高法院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优先拿回购房款了!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

柯谈解读 2025-07-24 12:58:57

重大进步:最高法院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优先拿回购房款了!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7月24日起施行。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的补充,这个《解释》的发布意义重大,因为,它直接明确了,买到烂尾楼的业主,终于可以优先拿回购房款了。 这个《解释》第十二条明确:“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在建筑物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价款中排除相对应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向其发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之前,你买到了烂尾楼,即使上诉法院打赢了官司,你也要不回自己的购房款,因为开发商的预售资金早已被法院冻结,且按照被执行顺序,购房人的购房款退回并不优先。 而今天这个《解释》的发布,彻底扭转了这个困境。 不论是之前还是以后,如果你买到了烂尾楼,那么就可以要求法院在被冻结的开发商预售资金中,优先退回你的购房款。 这对于买房人来说,是重大利好和权益保障。烂尾楼维权 烂尾楼 烂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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