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母亲以“不服管教”为由虐待儿子,致其不幸身亡 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湖北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开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一名母亲小丽(化名),多次以“不服管教”为由,对年仅4岁的儿子浩浩(化名)实施虐待行为,最终导致孩子不幸离世。 法院查明,自2022年9月起,小丽就因浩浩不好好吃饭、随地大小便等日常琐事,采用徒手、圆形柴棍、衣架等工具,击打孩子的屁股、大腿等部位,致使浩浩身体大范围淤青。奶奶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回家看望并拍照留存证据,同时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对小丽进行了批评教育,然而这并未阻止悲剧的继续。 此后,小丽变本加厉,多次用衣架或铝合金条殴打浩浩,导致孩子身体出现出血、红肿或淤青。2024年2月20日,小丽再次以浩浩不听管教为由,对其进行击打,造成孩子腿部、屁股、手背、脚背等多处红肿。第二天下午,为了“消肿”,小丽竟要求浩浩进入储存高温热水的水桶内浸泡。当浩浩多次哭喊热水过烫,试图挣脱时,小丽却不顾孩子的痛苦,强行将其摁入热水中长达20分钟。 小丽将浩浩从热水中抱出时,发现孩子手部、小腿、生殖器官周围皮肤大面积脱皮。她没有第一时间送孩子就医,而是自行涂抹红霉素软膏。发现浩浩手脚冰凉后,小丽又用吹风机吹热孩子手脚。直至浩浩腰间出现红色斑点,心跳和呼吸异常,小丽才将其送往医院,但此时浩浩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浩浩在体表多发性软组织损伤的基础上,因烫伤致低血容量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小丽的行为已远超正常家庭教育范畴,属于家庭暴力,且严重超出父母对孩子体罚的合理限度。其多次殴打年仅四周岁半的浩浩,给孩子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情节严重,构成虐待罪;同时,小丽在孩子受伤后的不当处理,导致孩子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决小丽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这起案件一经公开,便引发网友热议。众多网友对年幼生命的逝去痛心不已,纷纷谴责小丽的残忍行为,认为这样的判决不足以平民愤,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目前,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相关社会影响仍在持续发酵,全社会都在期待能有更完善的措施,为孩子们筑起坚固的安全防线 。
震惊!母亲以“不服管教”为由虐待儿子,致其不幸身亡 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
饭团看生活
2025-07-24 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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