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异味7人被严肃问责//
余杭区政府接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水质异常报告后,协调处置和决策迟缓,且未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
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充分暴露出当地在公共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等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尤其是对水质变化监测预警不足,突发应急预案不完备、机制不健全、应急响应迟缓、信息发布滞后,部分涉事部门见事迟、行动慢、监管不力,少数党员干部风险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淡薄,教训十分深刻。
根据市委部署,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7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给予余杭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诫勉处理;给予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水务工作的局领导(二级调研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委员、余杭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分管客户服务工作的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诫勉处理;给予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