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动都没动,怎么就认为是我骚扰了她,有没有可能是她在毁谤我!”广州男子“周瑜也没错”(网名)崩溃的呼喊,揭开了一起因挤地铁引发的强制猥亵罪争议案件。 早高峰的广州地铁里人潮如织,周瑜本以为只是普通通勤,却没想到一场“隔包碰身”的意外,让自己陷入了刑事案件的漩涡。 然而事情要从某次广州地铁早高峰说起,人挤人的车厢里男子身体隔着包与一名女性发生了接触。 周瑜坚称自己全程“没摸、没动,手是举起来的”,可女方选择了报警,随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认定其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 而男子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他继续申诉,但是仍未改变结果,目前正进行第二次申诉。 整个案件的证据链充满争议,男子强调案件中既没有抚摸、掏弄等传统猥亵动作,也未检测出生物痕迹,而地铁监控更没拍到所谓“咸猪手”行为,支撑定罪的关键证据,似乎只有女方口供,甚至还有一名未同乘一车的女性指证他下体顶到自己。 而一审时,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认为无罪,却未被采纳;二审新律师建议罪轻辩护,他拒绝后选择自辩,可结果依旧,更“离奇”的是,男子称裤子经检查很干净,不存在因勃起分泌前列腺液的情况,可法院认定,这种接触也能构成猥亵。 这起案件在网上发酵后网友炸了锅,有人怒喊 “太离谱,以后地铁都不敢坐了”,担忧公共交通里的正常拥挤会 “踩雷” 定罪; 也有人质疑 “证据这么薄弱,司法判定咋就这么硬气”,追问强制猥亵罪的认定边界究竟在哪,毕竟“挤地铁” 是城市打工人再日常不过的场景,谁能想到一次被动的身体接触会让自己沦为刑事案件被告人? 这不仅关乎个体命运,更戳中了大众对“公共空间行为边界”“司法证据采信标准”的焦虑。 然而“周瑜也没错”的遭遇,像一面镜子,照出公共生活与司法判定的复杂博弈,在人挤人的地铁里,身体接触难以完全避免。 或许有些问题不理清,恐怕不止广州打工人全国通勤族都会忍不住问:“以后出门,咋证明自己是‘无辜挤地铁’,不是‘强制猥亵’?” 目前男子还在为自证清白努力申诉,案件后续走向牵动人心,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是认为司法判定有理有据,还是觉得证据链存在漏洞?不妨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毕竟公共空间的行为边界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汉风号关于《男子挤地铁被判强制猥亵,律师称要根据客观行为来判断,男子:没摸也没动,手是举起来的。》的报道
“我都动都没动,怎么就认为是我骚扰了她,有没有可能是她在毁谤我!”广州男子“周瑜
万象解析所
2025-07-19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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