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私生子必输,不信看以下3点:
1. 法律只认遗嘱 据说老宗白纸黑字写明"全给女儿",法律就认这个。私生子就算验DNA认了亲也没用,遗嘱说了算。
2. 公司资金归老板管 信托用的是公司名义,没留字据说要给私生子。现在公司是宗馥莉说了算,她说这资金要投资越南,谁都没法拦。
3. 验DNA?门都没有 现在老宗不在了,想验DNA得宗馥莉点头。她不同意,私生子连亲子鉴定都做不了。就算硬验出来了,前面两条照样压死。
结论: 杜建英和三个孩子基本没戏。除非能证明遗嘱是假的,或者抓到公司账目黑料,但这两条都比登天还难。宗馥莉这把稳赢。
萍水相逢
最离谱的是小三一家口口声声说老宗在香港设立的信托是给她们的。我宁愿相信小三一家被老宗蒙了,信托压根就没存在过(未生效等于没有)。老宗生前都没生效,身后小三却拿着老宗生前的口头承诺要大小姐履行约定(让信托生效,相当于用公司名义给小三一家150亿养老钱),这不搞笑么? 1是她们有没有法律认可的受益人书面文件。2是老宗是用公司名义设立的信托若是受益人不是公司而是个人,从公司面上来看就是公钱转私用,挪用公款,这会很严重。3是信托不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应。假如信托若成立,委托人(设立信托的人和继承人)和受益人(小三说是她们的钱)都没权利挪动资金,只有指定机构(汇丰银行)可以执行资金用来按合同支付给受益人。而大小姐能用公司名义转动资金,说明了这信托压根没存在过(未生效),只相当于储蓄卡一样的公司储蓄金,可以随时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