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到铁板了!”广东广州,一男子连续工作8小时后,在店里闭眼休息了3分钟,没想到竟被公司开除,男子认为自己没错,店里只有他一个员工,所有工作均由他一人完成,虽闭眼了,实际却没睡着,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公司提供了2秒钟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网友:第三秒是不是就睁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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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家小店铺里,42岁的陈师傅最近遇上了件糟心事,他在这家店干了三年,店里大小事儿全指望他一个人,早上六点开门进货搬货,白天理货接待顾客,晚上打烊收银对账,每天从早八点到晚十点,中间就半小时吃饭。
上周五他实在撑不住了,忙完最后一波客人收拾完货架,在靠墙的旧藤椅上闭着眼歇了三分钟,谁承想这三分钟,竟让他丢了工作。
"我真没睡着。"陈师傅后来跟调解员念叨,"眼睛闭着缓神儿呢,耳朵还支棱着,门口有动静我能马上起来,那会儿站了八小时,腿肚子直打颤,要真睡过去才叫奇怪。"
可公司那边不这么想,当天巡店的主管瞧见他闭着眼靠在椅子上,立刻拍了段两秒的监控发群里:"工作时间偷懒,按制度开除。"
陈师傅不服气,找公司理论:"店里就我一个人,我要真偷懒,货架能码得整整齐齐?顾客问价我能答得那么利索?"
公司却咬死了监控为证,说规章制度写得明白,工作期间禁止擅离职守、消极怠工,就这么着,陈师傅不仅没拿到当月工资,还被直接扫地出门。
气不过的陈师傅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把工作日志、排班表、顾客聊天记录都翻出来当证据,日志上每天工作时长都超10小时,排班表三年没轮休过。
有老顾客留言说"陈师傅比闹钟还准时,从来没见过他闲着",公司还是那两秒监控,说"铁证如山"。
法官审理时特意去店里转了一圈,那间不足30平米的小铺子,货架从地面摞到天花板,收银台旁边堆着待理的货箱,连张能躺的折叠床都没有。
"连续工作八小时,换谁都得打个盹儿吧?"法官翻着陈师傅的工作记录,"公司说制度里禁止闭眼休息,可制度本身合不合理?一个人撑起整间店,连个歇脚的地儿都没有,这制度是不是太苛刻了?"
至于那两秒监控,法官认为根本说明不了问题:两秒能看出什么?是刚闭上眼,还是在放空想事儿?总不能要求员工必须睁着眼睛耗到下班吧?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补发陈师傅当月工资,再赔5万块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看到这,有网友想到之前有个快递员蹲在快递车旁啃包子被开除,最后法院判公司赔了三万,理由是'工作间隙合理休息'。
还有人替陈师傅算账:"连续工作八小时不休息,违反《劳动法》关于工时的规定,公司自己先违法了,还好意思开除人?"
更多人感叹:"小本生意不容易,可再难也不能把员工的这点儿喘息时间都抠走啊。"
其实类似的事儿并不少见,去年杭州有个超市收银员,午休时趴在收银台上闭了十分钟眼,被监控拍到后开除,最后法院也是判公司赔偿。
法官当时说得好:"判断员工是否偷懒,得看整体工作量和工作成果,要是人人都像机器人似的连轴转不歇气,那还要劳动法干嘛?"
至于那家开除他的公司,听说最近在招人,招聘启事上写着"月休四天,店内提供休息区",也不知道是不是跟陈师傅这事儿有关。
劳动法里写着,用人单位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那些总想着"卡"员工时间的老板该明白:员工不是机器,累了歇会儿不是罪过,要是连这点儿人情味都没有,就算赚再多钱,人心也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