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三年,山西商人王子良进京采购货物。到了宛平县界,看见有人牵着一条黄狗迎面走过。黄狗全身颤栗,一路哀叫,看着他一步一回头,似乎在求救。 牵狗的是个满脸横肉的汉子,腰间别着把剔骨刀,一看就是屠户。他见王子良盯着狗看,撇撇嘴:“这狗崽子,昨天咬了我家鸡,今天就给它点教训,送屠宰场去。” 王子良心里像被狗爪子挠了一下。他摸摸钱袋子,跟屠夫磨了半天嘴皮子,硬是多掏了几串铜钱,把狗赎了下来。绳子一松,那狗蹿到他腿边蹭个不停,尾巴甩得跟风车似的。你猜怎么着?这狗通人性,到了王家,赶贼护院格外卖力,夜里还叼着灯笼给巡夜的家丁照路。 这事儿有意思的地方在哪儿?一条狗的命,遇上个心软的人,居然就翻了盘。搁现在人眼里,救狗算个善举,可放雍正那年代,满大街狗肉铺子飘香,谁会为条土狗掏钱?王子良骨子里透着商人的精明劲儿,救狗恐怕不光图个心软——看家护院的狗等于省下雇人的工钱,这账他算得门儿清。 咱别急着夸他仁慈。你得琢磨琢磨:人的善心是不是都得拿算盘过一遍?对商人来说,救条活物,日后能派用场,这“善”才做得值当。反过来看,要是这狗救回来光吃粮不干活,王子良怕是肠子都得悔青了。这就扯出个老问题:我们对待动物,到底是真慈悲,还是盘算着它们能换来啥好处?看看那个屠户,狗咬了鸡就得送屠场,人呐,总爱拿自个儿的标准给活物定生死。百十年过去了,现代人拍着胸脯说爱护动物,可屠宰场的牲口照样成堆送进去,矛盾从未消失。说到底,刀是冰冷的,人心暖不暖全看自己。
三个女人,三种命运,她们成就一传奇商人宗老,却演绎一个皇帝时代的女人。施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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