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要好的朋友,我喊她晶姐,今年52岁,她的小女儿才上小学三年级。昨晚聚会碰到,我跟她说我月底有上十天的高温假,可以约起找个凉快的地方度假。
我最喜欢跟晶姐出去玩,因为她真心热爱山川河流,为人处世大公无私,而且会开车、会拍照、会攻略、有担当,我们一圈人都服她。我爱好自驾旅行摄影也是受她启发。
可她现在身不由己。一来她是独生女,她爸前几年去世了,八十高龄的老母亲跟着她在,也是一身病,今年住了几次院。二来她小女儿报的钢琴班、舞蹈班已经开课了,不能半途而废。
我表示理解,心里却可惜,她是热爱自由浪漫之人,却被生活困在方寸之间。她跟我讲,前两天她去兴趣班接小女儿,同学家长看她头上白发,还以为是奶奶接孙女,她笑笑,懒得解释。
岁月不饶人,我认识晶姐的时候,她正艰难备孕。我莫名跟她亲近,听说聚会有她,再忙都会赶过去。当时我不知情,以前她拼二胎,还问她怎么没带大女儿一起。她微笑回答,我大女儿没在了。我心里一惊,才觉得自己太冒昧,忙跟她说对不起。
后来才知道她大女儿十岁时被她朋友兼邻居带去山里泡野温泉,因为朋友的疏忽,小姑娘被永久留在山里。我老公跟她表妹、表妹夫是发小加同学,所以我渐渐了解到一些细节。
晶姐大女儿和她朋友的女儿是同班同学,两家又住一个小区。两个小女生很要好,两家人条件都不错又志趣相投,所以经常相约出游。朋友两口子是老师,寒暑假时间多。
晶姐两口子体制内,稍受限制。有一次朋友两口子打算带孩子去泡野温泉,晶姐小女儿知道了也闹着要去,但晶姐两口子要上班,怕给朋友惹麻烦,就哄女儿下次带她去。
女儿委屈巴巴,朋友看不过眼,就让晶姐把孩子交给她。晶姐正犹豫,女儿就撒娇:求求你了妈妈,让我和他们一起吧,我保证听话懂事。晶姐一念之差,就同意了。
之前两家关系很好,也经常帮忙接送孩子,会带对方孩子去附近公园超市,野温泉对方一家又去过,所以晶姐很放心。直到噩耗传来。据警方调查,孩子出事时,两个孩子在浅水区玩,两个大人在岸上帐篷里休息。
因为来玩的大人孩子不少,水又不算深,俩孩子又套了泳圈,他们就大意了。可能孩子从泳圈滑落,没被及时发现沉了底,等众人发现,捞起来已无力回天。
因为不是景区,当地村委会在温泉池边树立了注意安全的标识,出事后这个温泉池也被封。晶姐被丧女之痛摧毁,多次找机会想随女儿而去。
晶姐老公同样承受巨大的悲痛,但他一边要操办女儿的后事,一边要安抚悲痛欲绝的妻子,还要给孩子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个交代。所以也没想到去追责。
按说晶姐朋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孩子未成年,他们未尽看护义务。从情理上讲,孩子在他们手里出了事,就算对方不追责,他们也应该表达歉意。比如主动承担些丧葬费,协助办理丧事,在晶姐两口子最悲痛的时刻给予陪伴照顾。
可人性幽暗复杂,出事后朋友两口子只配合警方调查,没有出现在孩子葬礼上,也逃避跟晶姐两口子见面,没多久给孩子转了学后来干脆卖房搬走。
站他们的立场上,可能怕一旦道了歉,就意味着承认自己有过错,就要承受舆论和道德带来的压力,不拿些钱肯定说不过去。可孩子没了,无论他们怎么补救,两家也回不到从前。不如狠狠心,被起诉再说。
晶姐当然找得到他们,也可以直接起诉,但最终选择算了。她受此打击,一度精神失常,无法胜任工作,只能辞职休养。晶姐老公怕她睹物思人,也搬离了小区。直到几年后,有了小女儿,两口子才渐渐从悲痛中走出来。
有一次,我跟晶姐表妹随晶姐去她以前的房子里搬些书画,那套房子已被卖掉,很快新主人就要入住。一进门就看到她大女儿的模样。晶姐玩摄影,给女儿拍了很多照片,特别喜欢的就制做成相框。
晶姐从女儿出事后就没回过这个家。我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把她大女儿的相框收起来,我想任何一个妈妈看到此场景都会无比心酸。
我和她表妹小心翼翼帮她收拾书画,她站窗边背对我们用手一遍遍摩挲着相框中大女儿的脸,我直觉她在流泪。我也心酸,可这时说什么都没用。
晶姐回过神跟我们说,前几年她一直自责,不该把女儿交给外人。她不追究,是因为不想一遍遍揭开伤疤,她也理解对方的退缩,毕竟发生那么大的事,对方也无法预判这边的反应。
最让她无法释怀的,不是他们没有赔偿一分钱,而是对方至始至终没有向她向她女儿说声对不起。如果对方表现有担当些,或许她可以安慰自己这是天灾不是人祸,就不会那么自责。
现在晶姐的小女儿十分活泼可爱,成绩也很优秀。晶姐更加慈悲通透,跟我们提起大女儿时不再面带悲苦,有时看到我儿子,笑说如果她大女儿在世,现在也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她每天抄写佛经,祈祷大女儿投胎转世到一户好人家。时间会抚平一切,后来跟那两口子在大街上也遇到过,对方自知理亏,扭头躲开了。她也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