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到底有何仇怨?”4月北京,一70岁大妈至今未婚未育,如今还身患癌症,急需资金治疗。谁知其老母亲去世后,竟将背着大妈留下了一份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单位,并委托单位料理后事。大妈无法接受这样的遗产分配,以母亲没有理由安排父亲遗产为由,将母亲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遗产,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更多优质的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凌大妈,今年已经70岁,生活在一座安静的小城市里,独自一人。她的父母曾是知识分子,父亲是曾经的大学教授,母亲是研究员,两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家境优渥。凌大妈自幼便受到父母的熏陶,学识广博,性格独立坚强。 但正是由于这份独立性,她从年轻时便不愿意依赖父母,也不愿随波逐流,按部就班地过上传统的家庭生活。她从未结过婚,也没有孩子,这在父母和身边的人眼里成了一个无法理解的选择。 多年来,凌大妈与父母的关系逐渐疏远。她总觉得父母的期望与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她的父母开始催促她结婚生子时,她感到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受到了束缚。于是,渐渐地,凌大妈与父母的联系越来越少,甚至在数十年前,因为父母的强烈干预,她做出了断绝关系的决定。这一决定虽然让她得到了短暂的自由,却也让她失去了与父母的所有联系。 然而,命运的安排并非如此简单。父亲的去世让凌大妈再次与母亲产生了联系,继而引发了一场严重的家庭矛盾。父亲去世后,凌大妈希望能够与母亲一起处理父亲的遗产,毕竟父亲的财产对于她而言,不仅仅是物质上的遗产,更是精神上的继承。 母亲却拒绝了她的请求,表示一切遗产都会按照母亲的意愿分配。这让凌大妈感到极大的愤怒和不解,毕竟,父亲的遗产按理来说应该属于她的一部分。 不久后,母亲因病卧床,凌大妈也试图与母亲沟通,希望能够解决遗产的问题。然而,母亲却在去世前决定将所有的遗产捐赠给了她所在的单位,这个决定彻底让凌大妈陷入了困境。她无法接受母亲将属于家庭的财产捐赠给单位,尤其是父亲生前未曾做出此类决定。凌大妈认为,母亲无权将父亲的财产处置得如此草率,并决定依法追讨父亲的遗产。 母亲去世后,凌大妈根据母亲遗留下来的遗嘱得知,母亲的财产确实已被捐赠给了单位。而在此之前,她并未得到任何提前告知。愤怒与失望交织在一起,凌大妈决定起诉母亲的单位,要求法院重新分配遗产,并表示母亲不应当有权支配父亲的遗产。她认为,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而不是由母亲决定一切。 案件进入法院程序后,法院认定凌大妈确实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并表示由于父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凌大妈理应继承父亲的遗产一半。至于母亲的财产,法院依据母亲遗嘱的内容,认为她的决定合法,凌大妈仅能获得部分房产。而母亲捐赠给单位的部分则无法被追回,凌大妈必须接受这种局面。 随着案件的进展,法院最终提出了调解方案。凌大妈在了解自己无法完全获得房产的情况下,提出了自己的妥协方案。她并不追求房产的所有权,而是希望能够继续住在父母的房子里。 为了照顾凌大妈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单位同意提供房屋的居住权,并且支付房屋的折价款,帮助凌大妈治疗她的癌症。同时,凌大妈也同意将父母留下的手稿、书籍以及其他资料交给单位,作为建造纪念场所的素材。 有时退一步,才能看到更宽广的视野。她也学会了放下过去的固执与偏执,接受了现实的安排。这不仅是对家庭的理解,更是对自己内心的放松。在未来的日子里,凌大妈将继续带着父母的遗志,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同时也不忘传承那些曾经让她自豪的精神财富。
北京,大爷离异单身,无儿无女,侄子承担起照顾他的义务,大爷为感谢侄子,在生前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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