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榆林一男子 18 岁时强奸 28 岁妇女,受害人因顾及面子未报案。8 年后,26 岁的男子竟再次对 36 岁的该妇女实施强奸!此次受害人果断报案,警方经努力将男子王明绳之以法。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必须严惩!
女子为彻底与男友分手,与其发生性关系后诬告被对方强奸,男子很快被刑事拘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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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榆林一男子 18 岁时强奸 28 岁妇女,受害人因顾及面子未报案。8 年后,26 岁的男子竟再次对 36 岁的该妇女实施强奸!此次受害人果断报案,警方经努力将男子王明绳之以法。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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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我也把持不住
笑对人生
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