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性行为的免责金牌 近日某订婚案引发的讨论中,公众对性自主权有了突破性认知,却也暴露出更深层的观念误区。部分人错误地将性暴力合法性与婚姻状态挂钩,这种认知折射出传统糟粕的顽固阴影。 法律从未将婚姻关系视为性行为的强制许可证。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即构成强奸,婚内强奸同样可能构成犯罪。这种立法精神体现了现代法治对人权的根本性保护——性自主权是独立人格不可分割的部分,不会因婚姻登记而让渡。 将婚姻误解为性行为特许状的本质,是将配偶物化为性资源。这种扭曲的婚姻观既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宪法原则,也践踏了婚姻应有的平等与尊严。真正的婚内亲密关系应建立在持续的双向尊重与自愿基础上,任何形式的强迫都是对婚姻本质的背叛。 普法教育需要穿透表象直达观念核心。当人们不再讨论"婚内是否合法",而是自觉形成"无自愿即犯罪"的认知惯性时,才是法治文明的真实进步。婚姻缔结的是情感共同体,绝非性暴力的免责契约。
婚姻不是性行为的免责金牌 近日某订婚案引发的讨论中,公众对性自主权有了突破性认知
婉婉醒了
2025-04-24 13: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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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x
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 ! 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凡收受彩礼结婚的,法院不接受女方离婚、家暴、婚内强奸等守法妇女享有的诉讼权利,且自收取彩礼之日起,视同事实婚姻。国家应以法律形式,旗帜鲜明地维护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包办婚姻 ! 鼓励男方举报以彩礼、财物为由阻碍婚姻的女方父母,对违法者刑拘直至判刑 !
(神算子)梦入神机
神经病,那男的给彩礼结婚干嘛,嫌钱太多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