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洞房花烛夜,胡适坐在椅子上,双手搓来搓去,江冬秀伸手戳了戳他说:“傻坐着干嘛?我们开始吧!”胡适懵了,问:“怎么开始?”江冬秀脸腾地一下红了。
要说四书五经和新思想文化,这些可难不倒知识渊博的胡适,可要说洞房花烛夜这样的美事儿,胡适还真有些不知道如何下手。
昏暗的烛光衬得胡适愈发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如果不是胡适脸上那泛起的一抹红晕破坏了胡适那伟岸的形象,江冬秀竟不知道胡适这般留学深造、见过大世面的人竟然也会对这种事情一无所知。
听到胡适略带窘迫的询问,江冬秀的小脸也腾一下子红了,一下子红到脖颈和耳根处,像只熟透了的红苹果,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实际上,洞房花烛夜发生这样的“趣事”也揭示了江冬秀前十几年的命运,江冬秀就像是放在胡适床头的一本古籍,泛黄陈旧,似乎没有被胡适翻开过。
一开始胡适是十分不喜欢江冬秀的,可他既然不喜欢又为何与江冬秀成亲呢?
江冬秀出生于官宦之家,算是当时的大家闺秀,当时盛行三寸金莲以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所以江冬秀这位大家闺秀从小便被裹了小脚,更是没有上过学堂。
而胡适本人则不然,小时候的胡适便十分聪慧,且在后来出国深造,知识渊博,文采斐然,受到了很多年轻女子的青睐。
在江冬秀14岁那年,江冬秀的父母与胡适的父母一拍即合给二人定了亲,从此胡适便成了江冬秀的未婚夫。
只是订婚后不久胡适就前往上海求学,更是在后来前往美国留学,胡适一走了之,并且在美国爱上了一位名叫韦莲司的金发碧眼的女孩儿。
后来胡适给母亲写信告知,希望可以与江冬秀退婚,当时的胡母身体不好,多亏了江冬秀在一旁照顾,在胡母的心中,江冬秀早就是自己的儿媳妇了。
所以面对胡适这突如其来的“悔婚”,胡母直接回信:“要么回来和冬秀结婚,要么回来参加我的葬礼!”
无奈之下,胡适只好回国,彼时的江冬秀已经27岁,胡适一走便是13年,这13年里胡适都没有回过家,江冬秀也从小姑娘变成了“老姑娘”。
在胡母的要求下胡适与韦莲司分手,1917年,在胡适母亲的操办下,胡适准备与江冬秀结婚,但是在结婚前胡适却提出了条件。
“不按照老式婚礼举办,一切要按照新式文明婚礼进行!”
胡适这一要求一经提出立刻就遭到了胡母的强烈反对:“不拜堂成亲,还算什么成亲。”
与胡母的怒目圆睁不同,江冬秀微微一笑,在江冬秀看来拜堂不过是走个形式,而那个流程要不要都可以,所以在江冬秀的劝说下,胡母只好无奈同意了胡适这个要求。
单是这一点就让胡适对江冬秀另眼相看,毕竟这与当时的大家闺秀做派完全不一样,于是二人顺利结婚。
洞房花烛夜,胡适的脸庞显得愈发的帅气,只是胡适坐在椅子上双手却来回搓,显得十分的窘迫和手足无措,看着这样紧张的胡适,江冬秀暗暗发笑,这才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只是当胡适看到江冬秀的三寸金莲时却再次皱起了眉头,对着江冬秀说道:“以后能不能不要裹脚了,抛弃旧思想,学习新文化。”
听到胡适这么说,江冬秀也不矫情,立刻拿来一把剪刀,将自己脚上的裹脚布剪开:“我听你的,以后不裹脚,但是学习文化你得教我!”
因为江冬秀的所作所为,胡适渐渐接受了江冬秀,在胡适前往北京的时候,还把江冬秀带到了北京一起生活,起初生活十分拮据,胡适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
面对这种情况,江冬秀不慌不忙只说了一句话:“以后你把工资上交,我自有办法还清所有债务而且还有剩余。”
对于江冬秀的话,胡适选择相信,果不其然,一年后江冬秀真的还清了所有债务,胡适对江冬秀的看法也彻底改观,将江冬秀视为自己的妻子。
江冬秀与胡适以包办婚姻开始,却以爱情迎来终章,这其中江冬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