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瘾了?”2019年,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薪3500,两年的劳动合同

牧童的娱论 2025-04-21 17:14:33

“白嫖上瘾了?”2019年,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薪3500,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男子就换了一家公司继续当保安。可没曾想,男子竟被原公司认为违反了竞业协议,并要求赔偿公司20万元,还申请了仲裁!而最终,仲裁委员会给出的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年过五旬的王大叔因为身体每况愈下,不得不放弃以往靠体力挣钱的工作。   他原本是个干活拼命的好汉,年轻时在工地上扛沙袋、运水泥,可年纪大了,腰腿就不如从前了。   眼看着儿女也都成家立业,王大叔打算给自己找一份离家近、轻松点的活儿维持生活,也打发时间。   他最终选择了在家门口的安保公司做保安,每月工资3500块钱,不多,但胜在安稳。   值个班、巡个逻,顶多帮业主搬搬快递,图的就是一个“清闲”。   这份工作他一干就是两年,眼看合同快到期,公司却没一点涨薪的意思。   反而原先还算宽松的岗位,开始变得“事儿越来越多”,各种要求接踵而来。   王大叔本就是个有脾气的人,他当场撂了句:“不干了!”便干脆利落地提出了离职,连第二天的早班都没上。   对于他来说,这事儿到这儿就完了。   可没想到,一个多月后,他刚换了家保安公司上岗,还在自己所住的小区当了门卫,工作轻松,连通勤时间都省了,生活也算惬意,结果突然来了“炸雷”。   前公司财务部的一个女员工找上门,拿着一份协议,气势汹汹地说道。   “王师傅,您是违反了我们公司签的‘竞业限制协议’,现在我们准备申请仲裁,要求你赔偿违约金——二十万!”   王大叔当时就懵了,“什么竞业限制?我就是个保安!换个地方当保安也犯法啦?”   对方把文件拍在桌上,说得斩钉截铁:“您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在附属协议里明确写着不得在两年内入职同行业公司——这就是竞业限制!您签了字,按法律就得赔!”   王大叔拿起那份他从未留意过的小字附页,越看越生气。   他工资就拿3500块钱,还被要求什么“不能入职同行业”?不是高管、不是技术岗,也不是掌握商业机密,他只不过是个门卫,怎么就构成“竞争”了?   但对方依旧不依不饶,还声称已经递交了仲裁申请,王大叔一气之下,也只好走上了申诉之路。   仲裁庭上,企业方态度依旧强硬。他们拿出那份所谓的“竞业限制协议”,坚持认为王大叔违反了条款。   理由是:王大叔离职后,入职的是另一家物业公司,依旧从事保安工作,构成了“对原公司人力资源的直接竞争”,影响了公司的行业秘密和客户资源。   这说辞让王大叔哭笑不得:“我一个在门口坐板凳的大爷,有啥行业秘密?我又不是保安队长,也不是项目经理!客户是谁,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场“官司”会因为协议文字而对王大叔不利时,仲裁委员会却给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论。   王大叔的岗位属于普通保安,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或客户资料,同时前公司也未在协议中约定任何竞业补偿金。   因此,该协议在实质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王大叔无需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   消息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纷纷为王大叔鸣不平。   “一个基层保安都让签竞业协议?这公司也太霸道了吧!”   “签合同要看清楚啊,不过公司也不能滥用条款,这纯粹是欺负人。”   “保安工作能算商业机密岗位?笑死我了。”   近年来部分企业为了“留人”或打压跳槽,滥用“竞业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动辄要求普通员工签署这类协议,一旦员工跳槽就以索赔威胁,造成了严重的劳动权益侵害。   “真正合理的竞业协议应只适用于公司高管、技术骨干、掌握敏感资源的员工,不能将其泛化为一种‘阻止员工正常择业’的工具。”   王大叔在仲裁胜诉后,终于卸下了心中的一块石头。   他继续在自己的小区当保安,日子照旧过得悠哉悠哉。   “我就一老头子,能干的就这点事儿,还被吓得几夜睡不着觉。”他说,“现在倒好,算是给我讨了个说法!”   签合同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每一项附加条款,别被所谓的“格式协议”糊弄了眼。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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