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租客要退房了,他知道房东很刁难人,为了拿回那1500元的租金,他把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可还是让房东找到了借口,他验房时发现台灯有灰尘,然后锅碗瓢没有摆在原位,这都成了扣押金的借口,租客一气之下,将房东告上法庭。
4月19日,纵览新闻报道了一起租客与房东的押金纠纷事件,租客的遭遇令人气愤不已。
当租客得知房东不退押金的理由时,瞬间怒火中烧。他怎么也没想到,房东竟如此刁难人,区区1500元押金,房东却要如此欺人太甚,气得他手都发抖。
此后,房东的“恶行”如噩梦般缠绕着他。每晚,他都会在梦中惊醒,梦里房东不是摸着台灯灰尘,就是指责锅碗瓢盆摆放不齐,然后凶巴巴地扣掉他的1500元押金。这1500元对他来说可不是小数目,他早出晚归、省吃俭用,一个月才可能存下这笔钱。可房东说扣就扣,仿佛那押金就是他的钱。
租客满心不甘,这钱本就是自己的,房东凭什么不归还?他深知房东刁难成性,估计之前租客都没能拿回押金。所以租期一到,他就急着退房。为避免房东找茬,退房前他一大早就起来打扫卫生,本以为做到份内事就能避免麻烦,没想到房东吹毛求疵,台灯有灰、锅碗瓢盆没摆好都成了借口。租客终于看清房东真面目,一气之下起诉了房东。
那么房东的理由合理吗?
从法律角度看,若租赁合同明确规定打扫房间、摆放物品是押金扣除条件,房东可依约扣款;若没有约定,租客擦净台灯、摆好物品即可。
《民法典》第715条规定,押金扣除须基于租赁合同中的明确约定,若合同未规定“清洁问题”或“物品摆放”属于押金扣除情形,房东无权以此为由扣款。而且,租客并无违约行为,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
《民法典》第733条规定,若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押金扣除条款,且租客无违约行为,房东应在退租时全额退还押金。租客正常使用房屋,台灯有灰、餐具摆放不整齐不构成房屋或设施损坏,房东不得以此扣款。
而这名租客起诉房东后,法院审理认为,房东扣租客押金的理由无法律依据,判决房东归还押金给租客。
房东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不齿。作为房东,理应遵守契约精神,按合同约定处理押金问题。希望这起事件能引起更多人对租赁市场规范的关注,让租房市场更加公平、透明。对于这个房东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呢?
(来源 - 纵览新闻 - 202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