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朋友聊天,听到个奇葩事。她公司裁员,理由是“断臂求生”。好家伙,这理由听着悲壮,可细想想,员工是胳膊吗?
更奇葩的是,公司赔了N+1就想打发人。朋友也不是吃素的,连夜翻劳动法,发现辞退通知和离职证明必须拿到手,而且不用签字。
公司要是敢写“自愿离职”或“协商一致”,立马怼回去!要是敢写“不服从管理”这种黑材料,直接要求重开,否则就劳动仲裁。
N+1只是底线,少一分都要追着要!劳动法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关键时刻能救命。这年头,打工人不好当啊,既要努力工作,还得懂法。
其实,这事儿也反映了职场的残酷现实。公司为了生存,可以牺牲员工的利益。但员工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知识就是力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