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建议发钱!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认为现在我国的生产资料都掌握在富人手里,所以如果国家负债给大家发钱,那么就会增加国家的负债,而居民拿到钱后,又会花掉,钱又会被富人赚取,所以他们认为发钱利于富人,而不利于国家和普通的居民。
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对!
首先,我国30%以上的GDP是由国有部门创造的,国有企业和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的生产力非常强大,比如
钢铁、水泥、建筑承包商、各种高速公路公司、很多房地产商、
载人小汽车、工程车辆、交通运输车辆、农用机械、船舶、航空机械设备制造、
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其他类型的理财及投资与资产管理公司、
石油、石化、天然气、煤炭、发电厂、自来水、粮油、
医药、格力、海尔、海信、白酒、移动、联通、电信、铁塔、交通运营、航空运营等等,
另外,最普通的居民也掌握了很多生产资料,比如餐饮、便利店、各种沿街商铺提供的服务,中小企业也掌握了极多的生产资料,比如他们开了小酒店、小工厂、建筑承包小公司等等。
所以,国家负债给大家发钱,大家都能获利,首先,普通居民拿到钱了,他们肯定是第一获利方,这毋容置疑。其次,普通居民通过购买的方式把钱给了掌握生产资料的人,这些人虽然最终得到了钱,但是居民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商品,可以是吃的、穿的等消耗品,也可以是可以长期保存的汽车、家电、家具之类的商品,甚至是可以长期保值的房子、黄金等等之类的商品。而且正如所说所说的那样,掌握生产资料的人不一定是富人,也有可能是普通居民、小老板、国有部门。
国有部门、普通居民、小老板们赚到钱后,假如又把钱给投资或消费出去了,如果这次投资或消费的钱让富人给赚取了,但是,比如这次国企是用利润购买了机械设备或者是公路铁路,那么就算国企这次把钱花掉了,钱最终流向了富人,那国企这次也得到了等值的机械设备或者是公路铁路等资产,所以国有企业也没有吃亏,也没有把钱给浪费掉,国有企业也在继续做大做强。因此,假如此时钱就算流向了富人,那么又有何不可呢?对国家经济的运行而言,这是非常合理合规且并不偏激的一次交易流通。
总之,有人认为“国家发钱等于是让国家增加负债,而让富人获得好处”的说法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