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龙街道朗达壹号院业主洪**长期非法霸占物业营业用房,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谁

洋洋拍事 2024-02-05 10:13:23

【盐龙街道朗达壹号院业主洪**长期非法霸占物业营业用房,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谁能管?】盐邦论坛消息:近日有盐城国家高新区盐龙街道朗达壹号院业主向我们报料:朗达壹号院别墅区8号楼业主:洪**长期侵占该小区西门北侧三间物业营业性用房,经了解,2022年中旬有市民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咨询并试图租赁此物业营业用房用于经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很无奈表示,洪**是该小区建筑承分包商之一,在该小区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一直耍赖末撤场,长期非法侵占此处几间物业营业性用房作为自用仓库,放置一些建筑设备及杂物。后该市民又向盐龙街道物管中心主任孙**反应此事,孙主任明确表示,物业营业性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有使用权,其所产生的租金收益须专款专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提升,服务于全体业主,目前该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已有七人小组的物管会,并承诺与洪总沟通,劝其让出,并承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将此处物业营业用房依法移交给物管会。时隔近两年,物管中心孙主任"百般协调"后,无果而终。 近日并在电话中向租房市民解释,洪某人品极差,整天吹嘘自己有常务区长吴*作后台,十分强势!并说此人劣迹斑斑,与其亲家母及其儿媳王某长期不正当关系,至其大儿子离异单身至今,甚至传闻他与儿媳已拿结婚证,介于此人素质太差,工作实在太难做,(此处有孙主任原声录音为证,大致内容如上)。劝该市民放弃租房计划,或者由该市民自己搞定洪**,然后由他再与物业公司协助保障租赁等事宜。 综上,小编认为: 市民所反映的物业经营用房使用权属于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应存在任何纠纷,更不应该任由第三方长期非法侵占。物业经营用房是经业主大会批准,某些建筑物用作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按照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分配,服务于全体业主物业提升之须。希望住建局、盐龙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厉干预打击这类违法侵占行为,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录音暂不公布,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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