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近海调查船:承担近海基础性、综合性和专项调查等任务,排水量300吨以上,最大续航力不少于15天,最大船速不低于10节;总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干实验室和湿实验室;具有满足相关海洋调查绞车、吊杆等设备和调查仪器以及卫星通讯设备;具有可容纳15人以上考察队员舱室;
远海调查船:承担远海基础性、综合性和专项调查等任务,以及国家重大研究项目、国际重大海洋科学合作项目和政府间海洋合作项目涉及的调查任务,排水量在1500吨以上,最大续航力不少于8000海里,自持力不少于50天;最大船速不低于14节;要求有干实验室、湿实验室、数据处理中心等,总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专业实验室配套设备比较齐全;配有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和各种绞车(地质、物探、水文等);船舶后甲板平整,具有适当的作业面积;具有可容纳30人以上考察队员的舱室。
美国海洋调查船则分为全球(大于70米),大洋(55-70米),区域(30-55米),沿岸(小于30米)四级。
两相结合,个人认为国内的海洋调查船可分为三级,近海,大洋和全球。大洋的标准是排水量1500吨至2500吨,续航力8000-10000海里,全球的标准是排水量大于2500吨,续航力不少于1万海里。
一家之言,姑妄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