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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朝廷开源,魏忠贤复征商税?这事儿跟九千岁基本没关系

魏忠贤虽然大字不识一筐,但被很多朋友视为少见的财税能人。他们觉得,如果没有魏公公在商税上的一番作为,大明难享天启朝后期那

魏忠贤虽然大字不识一筐,但被很多朋友视为少见的财税能人。他们觉得,如果没有魏公公在商税上的一番作为,大明难享天启朝后期那几年平稳时光。事实是否如此呢?

明朝商税的首次大变革始于万历二十四年,神宗陆续向各省派出矿税监,收取矿税和榷税。榷税并不神秘,它是明廷和地方一直在征收的塌房、门摊、牙税、契税、酒税、典铺酌分、关税等等杂项商税的总称。

神宗派出的税使除了提高原有税额以及大量新增税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将原本留存地方的大部分商税改为直接收入内帑。为此税监们不仅直接截留地方府库的税金,还另设榷关和组织人员去征收。

注:明清两朝财税核心问题除了财税能力和技术低下之外,就是皇帝、朝廷、地方三者围绕财税分割比例的矛盾。地方的权力原本不足以参与这场斗争(这是万历的矿税使能从地方夺税的原因),但行政经营和社会稳定等刚需,又让地方府衙被动的进入这场斗争。(这矛盾直到国税、地税合并才算阶段性终结)

万历三十三年,神宗首次下旨废矿税监(没执行)。万历四十八年,神宗驾崩前二十天,太子朱常洛以神宗的名义再次下旨罢矿税并召回税监,相关榷税新增部分悉停,原额复归地方有司征收。

其后神宗驾崩、光宗登基,明廷又分别以遗诏、登极诏的方式重申了罢矿榷税的旨令。所以到天启朝,开矿、榷税就成了违背祖训的大是大非问题了。天启朝初,由于辽东溃败,朝廷军费大增,度支困难的明廷不得不想办法在辽饷之外再行开源。

天启元年闰二月,户部尚书李汝华向熹宗汇报的财税廷结论中有一条,“南北户工关厂,宜于原额酌量加增,其各省税课不与监税俱停者,既归藩府有司,亦可归部”。

这条除了建议提高税目征收额度,还表示可以收缴原属宗藩、地方官府的税银。实际和万历朝的榷税是一个意思,只是由入内帑变为入朝廷库房。不过熹宗未予正面回复。

天启元年九月,户部左侍郎臧尔劝汇报税赋预案时,直言应当复启万历榷税(加大商税征收额),结果被熹宗训斥。十月,府军右卫后所百户陈有继奏请开矿,被熹宗下令关进诏狱论死罪 ……

十一月中,由于辽饷不足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户部组织廷议后,尚书汪应蛟玩起了“曲线救国”。他上疏二十条,条条不提矿榷和商税,但一小半建议都在奏请加征具体的商税税额。

例如,建议将房产税契和典铺酌分重新划定标准,各分五等来征收(最低的第五等为原额)。将九处钞关的征收定额,在原额的基础上提升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不等,并全部解部 ……

熹宗朱批,“这兵饷既会议停当,着覆实举行,钦此”。或者说万历朝的契税制度停了不到一年半,就又部分恢复了。

在此基础上,户部又通过抽取僧道度牒、盐课、南粮改折、库折布粟等等,共为辽饷加征了总计350万两的“杂项”(天启二年辽饷实征480万两,其中120万两用以补偿向关外输送兵员、器械的关内各军镇)。

但这轮商税加征并未填上辽东和明廷的财政窟窿,所以还得继续开源。

天启二年七月,天津巡抚李邦华奏称,复开商税的效果会远强于辽饷的田亩加派。他这个“商税”其实就是万历朝的榷税,因为他还给熹宗找好了台阶,“当皇祖行于太平无事之年,诚为竭泽之粃政,今陛下行于边疆多故之时,颇是权宜之急。剂苐无假手于中贵,毋滥委之钻营,一以青年廉干之甲科官主之,商民宁有称厉者”。

此后朝廷关于商税的舆论氛围,就越来越松了。天启三年初,户部继续奏请加征新的商税条目,但内阁首辅叶向高不同意(他建议提高现有商税的税额),户部尚书陈大道只得拿出“曲线”办法。

陈大道表示万历四十八年后,在撤销各地税监和相应加征、加派税目时,把一些旧有的商税也给撤销了。现在有必要在各地组织调查,把它们给恢复 …… 所以天启朝头几年,明廷本就在想各种办法扩大商税的征收,跟魏公公没啥关系。

到了天启五年,随着三大殿的全面开工,明廷的财政状况愈发艰难。当年十月初九,户部尚书李起元奏请,参照万历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旧制,“暂复榷税”(除此之外还建议售卖生员资格、屯田、清查茶马等等)。

熹宗朱批,“诸款凿凿可行,榷税照旧例量徵,委廉能甲科推官管理”。这也是魏忠贤善于理财、广征商税的原始出处。但不待李起元全面推行他的征税大计,阉党骨干崔呈秀就出来唱反调。

工部右侍郎崔呈秀有感中官魏忠贤于内府各项钱粮可罢者请罢,可革者请革,可减免者请减免,而商财民力赖以得舒,因而并厘天下之秕政,为商民请命,举所当急罢者三 ……

其一曰出途之叠征,讥而不征,诚为王政之善。征而复征,委非盛世所宜。但军士呺腹,既不能忍饥以荷戈,民财有尽,又不可吮髓而及骨,故臣部采舆论之同,谬为此议,又恐利少害多,特请廉干推官以董其事,不许顽懦佐贰之流垂涎染指于征商之中,寓恤商之意,原非得已。

《计部奏疏》

天启六年二月,崔呈秀拍魏忠贤马屁,奏请将魏的德行“宣付史馆”。崔呈秀列举了魏的三项事迹,其中一件是“为商民请命”,请求罢税。熹宗对此奏的回复是,“开税原非得已,若果有长策堪佐时艰,此项自宜停免”。

随后天启下旨户部,要求裁减一些税额不高的小税目。李起元不甘心他的商税大计就这么被崔呈秀搞没了,一边加紧向各省部署,一边辩解争取。比如当年四月,借着廷议兵饷,再次重申加大商税征收的重要性。

但崔呈秀借当年五月的“王恭厂大爆炸”,又上一疏请罢商税。可能是怀疑大爆炸乃上苍示警,熹宗下旨将李起元的商税方案全废,“榷税一节,户部因军兴无措,农民困苦,地亩难以再加,疏请暂开,万不获已,原非朕意,著槩行停免,以惠贫商,有司朦胧徵收者参治”。

天启朝商税的全面启动和征收至此告一段落,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再次针对商税大规模开征就得等到崇祯朝了。

(编者附:本文资料来源于《明熹宗实录》、《计部奏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