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马大姐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据当事人回忆,当时天下着小雨,超市扶梯的滑道上铺了一层地毯,地毯上还渗有水渍。扶梯滑到一半时,马大姐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摔落在了金属阶梯上。这一跤不仅造成了她腰椎间盘突出、软组织挫伤等多处损伤,更让她的生活陷入了长达三个月的停滞——光医疗费用就高达一万余元,后续的误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身心俱疲的马大姐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超市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在与马大姐的交谈中得知几个信息:一是当天天气不好,下着小雨,马大姐穿着拖鞋来到超市购物。马大姐承认下雨天穿拖鞋出门有滑倒的风险,但是她确定一点:超市的滑梯的地毯上有水渍。二是马大姐摔倒之后急着去超市买东西没有及时拍照和就医。回家之后感觉不适才去往医院就医。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为关节损伤,需要住院治疗。治疗周期3个多月,算上医疗费、误工费和其他费用,马大姐粗略估计有三万多的费用支出。
马大姐出院之后联系了律师咨询,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剩下的80%的费用可以找到超市索赔。然而超市方面的回应却令人始料未及,负责处理此事的林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马大姐当天脚上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这种鞋底平滑、缺乏防滑设计的鞋子在潮湿环境下无异于"行走的隐患"。林经理进一步解释道:"就像在冰面上穿高跟鞋一样,这样的鞋子的选择本身就暗藏风险。"超市方认为,消费者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缺失,才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林经理代表超市方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但马大姐无法接受这个方案。
后续马大姐又多次找到超市协商,超市方同意再增加一点赔偿额,但无法做到承担一半的责任,马大姐坚持自己的赔偿方案,双方无法做到协商一致,最终,超市方建议马大姐走法律途径。
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提供服务的主题方内出现意外事故,商家确实有提供帮助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具体的赔偿方案要具体对待,本案例中,超市方在金属滑梯上铺有地毯防滑确实有必要,雨天地毯上有水渍确实无法避免,但是可以在电梯口竖立提示牌,告知顾客注意防滑。作为顾客的马大姐也需注意,雨天出门应该注意防滑,穿拖鞋去超市,的确有不可避免的自身安全隐患。至于最终的赔偿方案,应该找到权威的第三方,三方坐到一起再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在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注意自身安全,比事后再去追偿更值得我们反思。(资源来自网络,注意甄别)
欢迎您精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