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针对“一学校老师在操场踹倒多名学生”,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该校已对教师蒙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按规定进入解聘程序”。
因为不知道涉事教师踹倒学生的轻重程度,是否构成伤害,但对涉事学校以此对涉事教师批评教育后,以“解聘”了事,不能不表示异议。
青锋注意到,网络上有人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也即其中明确的“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衡量涉事教师蒙某在“学生的过错恐怕还达不到可以惩戒的地步”的情况下“脚踢学生”,明显是在教育部所禁止的体罚行为之列,认为,“对存在师德失范的外聘教师,不仅要解聘,还需通报教育主管部门,纳入区域教师失信名单”。
青锋认为,在查明事实,确认涉事教师“脚踢学生”的行为已对学生造成了伤害,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对其批评教育后给予解聘,并非不妥。但假若一遇到此类问题,涉事学校只是对责任人解聘,就算解决问题,平息舆论关注,就算万事大吉,恐怕难以杜绝此类情况在今后还会发生。
如此遇到问题就解聘,解聘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而循环往复,同样问题,何时可以终了?
事实上,当下一些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出现,最大的症结恐怕就是像上述涉事学校一样,对于问题的处理,仅仅就事论事,第一时间将涉事责任人一开了之,而没有制定长效措施造成的后果。
俗话说,未雨绸缪,胜似亡羊补牢。要想长治久安,减少或者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就必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时刻将师德师风教育及监督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以学生考分多少来作为衡量一个教师优劣的标准。唯如此才能在减少或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现象发生的情况下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而不至于让学生一走出校门不是一切向钱看,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主衡量是非。
同时,需要再一次在此提醒的是,不要把处理当事人,解聘涉事教师当作万能良药。
教师体罚学生如此,社会上其他问题的处理,同样如此。解聘、开除,除了能一时风平浪静外,让网络热议过去外,并非真正解决问题、长治久安的最佳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