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最害怕的菜,猪肝绝对排第一。外婆把它切得厚如硬币,下锅三分钟,上桌五分钟,我嚼了五十下还在原地打转,像含了一块会吸水的海绵,越嚼越腥,越嚼越委屈。后来离家读书,食堂干脆把猪肝做成橡皮擦,一口下去,能直接在课本上改错字。我发誓和它老死不相往来。
直到去年冬天,在成都朋友家蹭饭。她系着围裙,举着锅铲,一脸神秘:“今天让你重新做人。”火开最大,油倒最多,“哗”一声,猪肝像粉色小浪花跳进油锅,十秒后泡椒泡姜集体跳水,噼里啪啦的油爆声里,腥味被辣椒的欢呼声直接盖过。再回神,一盘油亮亮的猪肝已经端到我面前,芹菜段青翠得像刚去山里吸完氧。我夹了一块——牙齿先碰到薄薄淀粉壳,轻轻一咬,里头嫩得弹牙,泡椒的酸和豆瓣酱的辣在舌尖打了一套组合拳,米饭自动排队跳进碗里,一碗下去,我当场给猪肝道歉:对不起,以前是我不会吃。
回家立刻复刻,失败三次后终于摸到门道。猪肝这玩意,脾气比猫还傲娇,伺候不到位就甩脸子。第一步得让它“洗澡”——冷水泡十分钟,血水自己跑出来,再加面粉料酒盐给它搓背,搓到水变清澈,腥味才能请出门。腌的时候别手软,生抽老抽豆瓣酱淀粉一起上,给它化个浓妆,泡椒泡姜花椒是闺蜜团,一个都不能少,最后淋一勺油封住味道,让它静静待十分钟,相当于做SPA。
炒是高潮部分,锅得先热到冒烟,油和猪油二比一,猪油是灵魂香水,能把动物内脏的野味驯服成肉香。猪肝倒进去那一刻,锅铲要当成快门,快速翻炒十秒,多一秒都老,少一秒不熟,全凭感觉,像在拍一张对焦精准的照片。青椒和芹菜是观众,提前切好,猪肝定型立刻请它们入场,翻两下就出锅,锅气还在空中飘,菜已经嫩到能照镜子。
现在我家每周都要上演一次“猪肝逆袭”。朋友来吃饭,我一边翻炒一边讲段子:猪肝的前世是“补血神器”,今生是“米饭杀手”,只要火候到位,它就从灰姑娘变公主。大家围着锅抢最后一块,谁也不敢多说话,怕筷子慢了吃亏。连那位最挑剔的素食闺蜜都忍不住尝了一口,然后默默去盛了半碗饭,边吃边感叹:“植物蛋白给不了我这种快乐。”
厨房灯暖黄,抽油烟机轰隆隆像小型演唱会,我站在灶台前,想到小时候嚼不烂的那块老猪肝,忽然笑出声——原来不是猪肝不好吃,是当年的火候和心意都差了一把火。如今我掌握了这把火,也掌握了让米饭自动清零的魔法。生活就是这么调皮,你以为翻过的是一道菜的山,其实是和自己的和解。
下次谁再说猪肝是“黑暗料理”,我就把锅铲塞他手里:“来,按这个节奏炒十秒,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