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主要是售卖一些古钱币,陶瓷,字画等,是定价销售模式。文物商店是文物局批准设立的商业机构,文物商店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可以售卖,比如国家明令禁止的文物是不可以售卖的,同时禁止交易国有文物及销售不明来源的物品。
文物商店的存在,推动了传统文化的普及;文物商店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为博物馆和科研部门提供藏品与资料,有助于民间文物的系统化保护。
文物拍卖主要是拍卖艺术品,古董,收藏品,瓷器等具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物品,是采用竞价销售模式。文物拍卖禁止拍卖国有文物,出土文物,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以及非法获取的文物,另外濒危动物制品也是禁止拍卖的。
综上所述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文物商店不可以办理文物拍卖业务,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两者的设立条件完全不同。
文物商店资质申请设立需要对资金,场地,专业人员等有相应的要求
文物商店资质申请注册资金需要达到200万,需要出具验资报告;
文物商店资质办理场地需要使用面积达到60平;
文物商店资质办理人员需要具备5名中级职称的文博专家,需要出具人员相对应的证明等;
文物商店还需要配备相对于的设施设备等。
文物拍卖资质申请需要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并出具验资报告;
文物拍卖资质申请场地需要是商业用途场所;
文物拍卖资质办理人员需要5名高级职称的文博专家,需要出具人员相对应的证明等;
文物拍卖的设立首先需要具备普拍资质才能申请文拍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