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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带出碎尸案!2000年丰台“5·26”宾馆无名女尸案侦破始末

2000年4月25日晨8时余,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在朝阳区大望路某号门前,有一可疑的大编织袋。朝阳公安分局刑警

2000年4月25日晨8时余,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在朝阳区大望路某号门前,有一可疑的大编织袋。

朝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勘验现场,发现编织袋内有一女尸躯干及一条88厘米黑色弹力裤,一副肉色胸罩,一件黑色三角内裤及飞鹰牌单刃刀片,两个45厘米见方的黄蓝花格靠垫,一个双人枕头,一个咖啡色床垫(90*45厘米),灰色毡垫(30*18厘米)、驼色毡垫(30*20厘米)各一个、一绺棕红色长头发。

15时许,群众在宣外大街某号门前,发现两个可疑的箱子。报警后宣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刑侦处特案大队、刑技处进行勘验,发现华中牌灰色塑料密码箱内装有一颗人头及人体双上肢,死者面部被划伤,两臂的汗毛较重。蓝色帆布箱内装有人体双下肢及带有血迹的刀片、卫生纸、透明塑料布。在塑料布上发现两枚血指纹。

经法医检验:宣外、朝阳两地发现的六块尸块,拼接吻合,系同一人体组织。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2岁左右,身高1.62米,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在24小时之内。

此案由宣武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会同刑侦处特案大队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侦破。

5月26日14时30分左右,丰台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蒲黄榆创业人宾馆的报案电话:“在宾馆的403房间内发现一具无名尸……”

丰台分局刑警大队大案队的侦查员、技术员经勘验现场,死者为女性,年龄约二十五六岁,上穿彩条乳罩背心,下身赤裸,平躺在床上,有被侵犯迹象,脖颈处勒有一白色电视馈线,系强奸后勒颈窒息死亡。

女尸左手腕套一黑色皮筋,上有一把双环铁皮柜的钥匙。旁有一条黑色带花边的女裤,地上有一双灰色高跟凉鞋。桌上有一坤包,里面只有一把梳子和一些化妆品。没有任何证件及钱财。从死者的装束上分析是个歌厅小姐。

技术员在房间内的水杯上提取了一枚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经查前台登记簿,查明403房间登记的客人是用“王亮海”(黑龙江省海伦市绥化农垦海伦农场职工)的身份证,于5月25日21时15分登记住宿的。

经走访前台、楼层的服务员,提供此人身高1.73米左右,中等体态,长圆脸,长寸头,东北口音,长得很凶。侦查员与海伦市公安局联系,查明当地确有叫王亮海的,王现在家,身份证于两年前在海伦市乘公共汽车时被窃。且王的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不符,遂排除了嫌疑。

在对宾馆服务员进行访问时,楼层服务员反映:

今天早上,403房间的客人问:“什么时候打扫房间?”

服务员答复:“9、10点钟。”

他说:“我的房间不用打扫了。”

服务员叫他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故403房间一直没有进行清扫。

14时30分左右,服务员见此房一直挂着“请勿打扰”牌,觉得有些反常,敲门里面没有反应,于是打开房门进行清扫,见床上有人盖着被子睡觉,与其说话没反应,把总管叫来,掀开棉被,发现客人脖颈勒有电视馈线,已经死亡。

再查该宾馆的美容、美发、歌厅、桑拿等部门的从业人员,没有发现走失的。从总机调出403房间的话单,其中有12次是打给手机的电话,六次打给有线电话。而12次手机电话中有11次是同一个手机号码1391069108。但都因少一位数,号码有误,无法继续调查。

六部有线电话中,一部没有注册,另五部是同一部电话,经查此电话是宣武广丽园歌厅的前台电话。

侦查员带着死者左腕处的钥匙到宣武广丽园歌厅找歌厅经理、小姐、领班进行调查。在歌厅一层的一间大休息室内有一排铁皮柜,是歌厅小姐用来存放衣服的柜子。侦查员用死者腕上的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个柜门。歌厅小姐和领班证实:这个柜子是“杨雯”的。

经理介绍:“杨雯”是她表姐介绍来的,她表姐是工人体育馆附近的歌厅小姐。

侦查员立即与经理到工人体育馆附近的歌厅找“杨雯”的表姐进行调查。其他侦查员在歌厅继续访问,其中一名与“杨雯”同住一屋的小姐反映:“杨雯”是今年春节以后来的,最近对我说搞了一个对象,是承德人,说是刚从国外回来,叫郑文海,是承德市新世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的职员。并在宿舍“杨雯”的床头找到郑文海给“杨雯”的照片。

侦查员看到此人身材较高,长得比较老,40岁左右,体瘦。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不符,遂排除嫌疑。

另一小姐提供:5月25日,“杨雯”在上班期间,手机响了几次,她显得很烦,通话后就把手机关上,对我说:“这男人,约我蹦迪去。”之后就哭了。

我问她:“哭什么?”

她说:“想我妈了。”

别人说:“想就回去看看。哭什么?”

夜里24时左右,我们回宿舍时,我见“杨雯”在歌厅门口接手机电话。就叫她回宿舍,她说回去。我们走到卖冷饮的地方,“杨雯”不见了。夜里“杨雯”没有回宿舍睡觉。

去工体的侦查员找到“杨雯”的表姐,原来这个“表姐”其实是“杨雯”的亲妹妹。

她提供:“杨雯”的真名叫杨丽春,25岁,住吉林省和龙县和龙镇池秀路。今年正月初六将姐姐杨丽春带到北京,介绍到惠中饭店歌舞厅工作。3月份杨丽春从惠中饭店去了广丽园歌厅。和姐姐平时很少见面,只是每天通电话。姐姐的手机号码是13910691086。这个号码与犯罪嫌疑人在创业人宾馆拨打的11次手机号码相同,仅多出最后的一个6字,从而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拨打的手机电话是死者的电话。

在访问中,广丽园歌厅南区的妈咪(领班)反映:“5月25日22时余,我的手机响了,打开后,没有人说话,只有歌声,就关了手机,时间不长,前台的电话响了,叫我接电话,是一个男人打来的,问我刚才点的歌听了吗?我很生气,就把电话挂了。”

而这个领班的手机号码与犯罪嫌疑人在创业人宾馆拨打的另一个手机号码相同,仅多一个数字。从而判断:犯罪嫌疑人与广丽园歌厅的人认识或经常到广丽园歌厅来消费。

侦查员按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在广丽园歌厅的小姐中进行广泛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名叫司宇的小姐提供:“这个人的特征与我们这一个叫张婷的男朋友小波的特征一致,小波也是东北口音。不过,十天前,张婷向老板请假,与小波回东北了。”

司宇提供:“张婷”是内蒙古人,她的特征是染着棕红色长发,大鼻头,两臂的汗毛较重。

这一特征,使侦查员想起了朝阳、宣武公安分局发的“4·25”杀人碎尸案协查通报中女尸的特征与“张婷”相似。于是拿出朝阳、宣武分局的协查通报,组织歌厅小姐辨认“4·25”杀人碎尸案女尸的照片,一致指认死者就是“张婷”。

两起命案的尸源搞清后,侦查员们在歌厅小姐中重点调查犯罪嫌疑人“小波”的踪迹。

一名小姐提供:我们歌厅的孟某曾去过“张婷”和“小波”的暂住地。侦查员找到孟,孟反映:

4月24日,我接到“张婷”的电话,说和“小波”回北京了,叫我晚上到她的住处吃晚饭。当晚20时余,又接到“小波”的电话,说:你别听“张婷”胡说八道,我们还在山东呢!没回北京。

我问:“张婷”呢?

“小波”说:去厕所了。就关了机。

侦查员分析:这两个电话说明4月24日“张婷”和“小波”还在一起,次日晨在朝阳就发现了尸袋(张婷的躯干),紧接着在宣外发现了尸块(张婷的头和四肢)。

说明“小波”是“4·25”杀害“张婷”及“5·26”杀害杨丽春两起命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侦查员让孟带路到“张婷”和“小波”的暂住地丰台区石榴园北里某楼5门,通过物业管理人员找到房主。

房主提供:去年11月一个叫“张婷”的女孩租的房,与一男人住在这里,今年5月20日退房走了。房主所讲的男房客特征与“小波”的特征一致。

经技术员与市局刑技处法医、宣武分局刑警大队的技术员一起勘验石榴园北里的暂住地,在床上发现了血迹,经检验与死者“张婷”的血型一致。此外,犯罪嫌疑人抛尸时曾用了半个咖啡色床垫,而暂住地的房间里有另一半咖啡色床垫。在沙发的后面有打斗遗留的茶杯、化妆品等物品的碎屑。遂认定这里是杀人碎尸案的第一现场。

刑侦处的领导当即拍板:“4·25”杀人碎尸案由宣武分局移交给丰台分局并案侦查。

歌厅的一名小姐反映:原来在歌厅作小姐的李某(辽宁省海城市英落镇人)与“张婷”和“小波”比较熟,并提供了李某的手机号码。

侦查员通过电话联系找到李某,李与爱人介绍:原来在石榴园住时与“张婷”、“小波”同住一个楼,相互熟识。5月20日,“小波”退房后将一些餐具送给了李,说:“我走后不用了,送给你们。”并将一个旅行箱放在李家。说:“我准备办一件事,之后离开北京,再也不回来了。”

5月26日上午,“小波”到李家让李的爱人跟他到洋桥工商银行换钱。14时,李的爱人帮“小波”到北京站托运电视及旅行箱等物品。见他办理托运时使用的身份证是“丛全波”(哈尔滨动力区朝阳乡新发屯)的。

侦查员根据李的爱人提供的线索赶到北京站托运处调查,查明“丛全波”托运物品的地址是山西省大同市,没有收件人,分析是货随人走,到大同后再取货。另一组侦查员到洋桥工商银行提取录像带,组织创业人宾馆的服务员辨认,证实换钱的“小波”就是在创业人宾馆开房间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员与哈尔滨动力区公安分局联系,查明确有叫丛全波的人,动力区分局传过一张丛全波的照片,因相片模糊,没有辨认的条件,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丛全波”。

访问中,李还提供:现在“小波”和广丽园歌厅一个叫媛媛的小姐在一起。媛媛与李的关系不错,我的儿子认了媛媛为干妈。半个月前,媛媛与“小波”俩人离开北京走了,不知去了哪里。前几天媛媛曾给我的手机打过电话。

侦查员立即调取信息,查出媛媛打出电话的号码是03522815240。显然这部电话是山西省大同市的电话。与托运物品的地点吻合。于是侦查员立即奔赴大同市,在大同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查清这部电话的地址是大同市华安里8号楼某号。

此房是已卖出的私房,10天前通过中介出租公司,出租给一男一女。男的是东北口音,特征与“小波”的特征一致。侦查员经过实地侦查,对此房进行蹲守监控。在10多个小时的蹲守中,发现此房窗户开着,透过窗户看到里面有一女人,没有发现“小波”的踪迹。

这时侦查员接到李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刚才媛媛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小波”不让她打电话,不让说跟他在一起。并留了一个电话号码03522815240。

侦查员们见这个号码正是华安里8楼犯罪嫌疑人的窝住点电话,说明媛媛现在与犯罪嫌疑人“小波”还在一起,于是坚定了信心。决定立即出击进行抓捕。

5月31日18时,侦查员通过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以查电表的名义敲门。里面一男子问:“谁呀?”只这一句答话,使抓捕的侦查员为之一振。

答道:“查电表。”

叫开房门后,侦查员冲进屋将“小波”抓获。押到大同市公安局就地突审,一个小时后,“小波”低头认罪。

他供道:我的真实姓名叫崔思伟,23岁,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心河乡中心河村人,丛全波的身份证是邻居捡拾的,送给我的。他供认:来京已五六年,以“出老千”(玩扑克牌赌博,靠洗牌、换牌手快,赌博骗钱)为生,1999年11月中旬在丰台区岳阳楼歌厅玩“诈金花”(一种用扑克牌赌博的方法,人数不限,每人发三张牌,比点大小,先续“锅底”〔指所押的钱,钱数由玩牌人现定〕。看牌的见牌大以后,问别人跟不跟?跟牌的成倍往里扔钱)。我是发牌的,作鬼极为方便。在这里认识了“张婷”,后在石榴园租房同居。

2000年春节,我俩各自回家。回来后,“张婷”对我说:在原籍有男朋友,是当兵的,很快要转业,准备结婚。

“张婷”的真实姓名叫张晨霞,22岁,是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白音路迎宾街人。

张的男友转业后也来到北京,在朝阳打工,张与男友经常来往。我对此很生气。4月24日张会男友回来,情绪很不好,与我吵了起来,说:要不是你,我已经结婚了,现在婚也结不了。她用茶杯、化妆品等物品打我,我怕被外人听到,就用手掐张的脖子,没想到将她掐死了。我很后悔,搂着她的尸体躺了一个多小时。

想到要马上处理,让尸体尽快消失。于是用刀将头割了下来,把脸划破,头发割掉,四肢卸掉,将头和四肢分别装在两个皮箱里,“打的”扔到宣外,将头发和躯干包好,装在编织袋里,“打的”扔到朝阳区大望路。

5月6日到广丽园歌厅玩,是“杨雯”(杨丽春)“坐的我的台”。当天晚上我和杨在创业人宾馆住下。之后经常与杨进行电话联系,5月25日,约杨出来,“打的”到广丽园歌厅接的杨,住到丰台创业人宾馆,与杨睡到26日晨6时,醒后要与杨发生性关系。杨不同意,我就用手掐杨的脖子,杨不再反抗,于是扒下杨的裤子,将她强奸。

我去卫生间洗澡。叫杨也去洗澡,杨哭闹起来,我怕被人听到,就用手掐她的脖子,见她不动了,又用电视馈线勒住她的脖子。将她的身份证、手机、存折(内存600元)、现金600元、暂住证、金项链等拿走。“打的”到天桥,将身份证、暂住证、存折扔到垃圾桶里,手机、金项链拿到西直门卖了2000元钱。后与媛媛到山西大同躲藏。

经指纹鉴定:“4·25”杀人碎尸案裹尸用的塑料布上的两枚指纹及“5·26”杀人案水杯上提取的指纹均为崔所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