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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就扶起老人反被讹发声!如果要自证清白,公安机关要主动介入

这事儿越看越窝火:一个忙着给孩子看病的普通父亲,路上顺手把摔倒的老人扶起来,结果被扣上“肇事”的帽子,电话催、上门闹、威

这事儿越看越窝火:一个忙着给孩子看病的普通父亲,路上顺手把摔倒的老人扶起来,结果被扣上“肇事”的帽子,电话催、上门闹、威胁恐吓,一连折腾十几天,最后还得自己像刑侦队一样去找证据,才把锅摘掉。说句实在话,谁遇上都得心凉半截。

尹先生是湖南桃源人,9月14号骑车带着生病的儿子去医院。路口旁边草丛里,一位老人连人带车摔在地上,脸上痛得直皱眉。他把车子搬开、蹲下问话,老人还能正常交流,旁边也有路人报警了。他想着有民警就有保障,带着孩子先走了。没想到,麻烦从这会儿才开始。

后面警方联系他,说老人家和家属认定是他撞的,还要追责。偏偏现场是监控盲区,没摄像头能还原过程,周围也没留下目击者。老人家属直接上门要3万,说是医药费加休养费,还威胁“不给就走刑事,告你肇事逃逸、无证驾驶,再做伤残鉴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一连串话把一个救人的好心人,吓到彻夜睡不着。

尹先生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去找真相。挨家挨户问有没有摄像,商铺、物业没一处漏过,在小区群、朋友圈发消息,动员朋友一起分析视频。白天在外跑,晚上对着电脑逐帧翻监控,孩子的病也顾不上,整个人短时间瘦了一圈。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附近一家小超市偏门的摄像头,恰好拍到了当时的情况:老人是自己骑车失衡摔倒,尹先生压根还没到现场,周围也没有其他人。证据摆在面前,老人家属才收了声,丢下一句“对不起”就散了。

十几天的奔波、受气,最后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道歉,谁不憋屈?可现实就是这样——真相出来了,冤枉人的几乎不用承担代价,受苦的是那个伸手的人。

这种“扶人反被讹”的戏码,其实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开始,扶不扶成了社会难题。后来新闻里类似的故事每年都能看到:去年甘肃白银,周女士遛狗时救了一位掉进沟里的老人,结果被家属指认是她家狗把老人扑倒,顶着大太阳跑社区、找警方调监控,体重掉了20多斤,还要承受一片“肇事逃逸”的网暴,拿到“道歉信”时上面还写着阴阳怪气的话。你说不心寒吗?

有人做过系统梳理。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应飞虎教授统计了2004年以来149起“扶人纠纷”,其中84起存在诬陷扶人者的情况,超过一半。而真正受到实质性处罚的几乎没有——只有1例被决定扣留,还因为对方年满70岁没执行。诬人基本没成本,试试好了,成了是真金白银,不成最多说一句“对不起”。

这回央媒也坐不住了。9月30号,央广网专门发声,点名这种让救助者“自证清白”的操作太离谱,律师也明确表示:诬告行为可以立案处罚,公安机关更应该主动介入。报道说得很直白——如果甩锅、讹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是在鼓励作恶。只有让诬告者付出高额的经济成本、承担严肃的法律后果,才能把这股歪风压下去。

说到这儿,还是得把法律原则拎一拎。救助行为本质上是民事层面的好意之举,民事诉讼讲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别人撞的,你就拿证据;你拿不出证据,还强行索赔、吓唬人,轻则治安层面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重则涉嫌敲诈勒索,甚至如果捏造“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犯罪事实,往刑法里走就是“诬告陷害”。不该让一个救人的普通人,背着压力去证明自己没做过坏事。

可现实里的操作经常反过来:取证慢、程序拖、监控盲区一堆,再加上个别人家属“情绪上头”,救助者就成了背锅的那一个。怎么办?我觉得至少有几条路要同时走:

第一,公安机关得把“先救人后取证”的通道拉直。接到类似报警,现场勘验、痕迹分析、轨迹还原是专业工作,不该靠当事人自费跑断腿。调取周边监控、倒查时间线、快速固定证据,是警务常识。

第二,完善地方层面的“救助者保护”。民法典里有“紧急救助免责”的条款,但更多是说救助造成的二次损害免责。各地可以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明确“恶意诬告救助者”的处罚条款,走到刑事门槛的,就依法立案。把“诬告反坐”的精神用现代规则表达出来,让大家知道成本在哪里。

第三,补齐“监控盲区”。尹先生的事卡在盲区,这不是个例。路口、绿化带、小区出入口是摔倒高发地带,摄像头布点要科学,存储时间别太短,报警同时一键调取,提高效率。

第四,给普通人“轻量级自保”的工具。比如遇到摔倒、事故,先打开手机录像、呼喊旁人一起见证,标记时间地点,尽量让事实留痕。有时候,一段几十秒的视频就能挡住后续的无赖。

第五,把见义勇为的保障做实。很多省市有奖励和保险,但更多覆盖的是救人受伤、牺牲的情况。可以考虑把“取证援助”“法律援助”的一部分纳入,别让好人独自扛压力。

有人担心,老人可能记忆混乱、家属也不清楚情况,这种时候是不是也要处罚?我想原则很简单:一切讲证据。不清楚可以等待调查,不要把“怀疑”变成“指控”。拿不出证据还坚持要钱、还威胁走刑事,那就不是糊涂,是故意。

我们都希望生活里多一点“伸手”的人。但前提是,伸手不该变成风险投资。今天是尹先生,明天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人。让救助者不再“自证清白”,让程序去做该做的事,让恶意讹人付出真成本,这样“助人为乐”才不会变成一句空话。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需要别人拉一把的时刻。别让一部分人的歪心思,把大家的善意都吓跑了。你我都懂:做好事不是求回报,但至少不该被冤枉。愿每一次伸手,都能有底气、有保障

评论列表

用户88xxx82
用户88xxx82 7
2025-10-04 19:12
最近十年保命法则:不投资不理财,不做实体不扶老人。
红尘有缘
红尘有缘 6
2025-10-04 21:58
这种事情很简单,扶人的被扶人的,警察调查清楚之后是谁的错,该罚就罚,该拘就拘。
千人斩拔刀齐
千人斩拔刀齐 3
2025-10-04 13:40
赌哇,这下赌对了嘛
问道雪域空灵
问道雪域空灵 2
2025-10-04 07:48
法律有问题,牵扯到利益的必须单同等诉求责任
用户10xxx52
用户10xxx52 2
2025-10-04 16:30
诬告没有代价个成本,所以才造成现在这个样子
CGD
CGD 1
2025-10-04 13:25
这么多年了,这类事情怎么解决很难理清吗?只能说明不重视,因为虽然气人,但是还没有让有能力去解决的人,觉得有必要去解决。难道不是吗?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1
2025-10-04 23:04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
用户11xxx51
用户11xxx51 1
2025-10-05 00:00
现在派出所好像已经成立城管了
傲异
傲异 1
2025-10-04 16:18
应该被诬陷多少钱,发现是诬陷后要赔一样的钱
吹吹水
吹吹水
2025-10-04 13:05
远远绕路走就没事了,坏人老了,也有老了变坏人
吹吹水
吹吹水
2025-10-04 13:04
远远绕路走就没事了,坏人老了
用户16xxx87
用户16xxx87
2025-10-05 13:51
必须的判刑,要不这样谁敢做好人
人神道殊
人神道殊
2025-10-04 12:36
扶一下就服了
雨人
雨人
2025-10-04 12:33
违法成本太低!就是这帮该死的东西把社会风气搞坏了!该立法!对这种忘恩负义,敲诈勒索的东西,不管多大年纪,追究法律责任!能收监的,坚决收监,并按照敲诈方要求的金额一倍赔偿受害者!不能收监的按照要求赔偿金的双倍给受害者!参与闹事的家属,也要追究,该判刑判刑、该罚款罚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更不能让善良者寒心!
爱的港湾
爱的港湾
2025-10-05 06:24
想扶老人 ,家里必须家财万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