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实在太感谢你了,没有你有温情的执法,我儿子的前程就毁了…”近日,舒兰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件被执行人是在校大学生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任某的父亲在法院内激动的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2024年8月,任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慎将行人王某撞伤造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任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将任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任某需赔偿王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十四万元,判决生效后任某并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王某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任某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因任某为在校大学生,缺少履行能力,若贸然将任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无法实现应有的效果,还会对其今后的学习和就业产生影响,鉴于被执行人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先前往任某家调查,了解确认任某家仅以务农收入维持生计并供任某读大学,任某入学两年以来,家里积蓄已经所剩无几。任某也表示确实没有钱,只能让法官冻结银行卡,列入“黑名单”。执行法官耐心的先从法理说明依法需要承担的义务,不承担赔偿义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对学业造成的影响,后从情理说明作为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遇见事情就逃避。任某和任某父亲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筹措偿赔偿。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耐心做思想工作,王某表示:“理解农民家庭供一个大学生的不容易,既然任某认识到了错误,任某家确实没有钱但是积极筹款,他愿意仅主张70000元赔偿款。”最终任某父亲前往舒兰法院将筹措到的70000元执行款一次性给付王某,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执行路上不仅有以雷霆万钧之手段的强制执行,亦有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执法。舒兰法院因案施策,将法与理、情与责有机结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