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消费者质疑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未标注生产日期,并称已起诉胖东来
2025年8月28日,有消费者对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提出质疑,认为这些筷子未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消费者表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这一行为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许多人开始讨论企业免费提供的一次性筷子是否应严格遵守与销售产品相同的标签规定。消费者强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知晓所使用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日期,这对于一次性筷子这类限期使用产品尤为重要。
事件二:新乡胖东来回复称会依法应诉并积极配合
8月29日,新乡胖东来对消费者的质疑和诉讼做出了回应。胖东来表示,确实存在消费者所述的情况,但公司会依法应诉,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胖东来还表示,后续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处理此事。这一回应显示了胖东来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同时也表明公司愿意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事件三:消费者认为一次性筷子单个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
消费者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次性筷子作为限期使用产品,单个包装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认为,虽然筷子的外包装箱上可能标注了相关信息,但在拆零后,单个筷子包装上缺乏生产日期的标注,这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使用时无法准确判断产品的有效期,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事件四:胖东来表示筷子外包装箱已标注相关标签信息,并具备质检报告
胖东来在接受大象新闻采访时表示,公司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的外包装箱上已清晰标注了相关标签信息,并且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胖东来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并未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表明胖东来在产品供应过程中,已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了质量控制和信息标注,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在于单个筷子包装上的信息缺失。
事件五:律师樊少飞指出单个包装未标注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樊少飞认为,虽然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箱上标注了生产日期,但从严格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单个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樊少飞指出,单个筷子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鉴于胖东来在包装箱上已有标注且产品质量合格,责任判定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这一观点为案件的法律层面提供了专业的分析,也为公众理解事件的复杂性提供了参考。
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未标注生产日期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消费者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知情权,认为单个包装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以确保使用安全。另一方面,胖东来表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包装箱上标注信息,并具备质检报告,且市场监管部门未发现质量问题。律师樊少飞的分析进一步指出,虽然胖东来的做法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责任判定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这一事件不仅凸显了企业在提供免费产品时的信息标注责任,也引发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企业责任之间平衡的深入思考。